厕所产婴抛婴致死 18岁少女获刑(图)


广州一18岁少女未婚先孕,在厕所产子后将婴儿抛出窗外致死。(网络图片)

【williamhill官网 2016年02月25日讯】据陆媒报道,近期,广州18岁未婚先孕少女厕所产婴抛婴致死案审结,涉案人刘某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15年7月30日,广州发生一起弃婴致死案。刚满18岁的少女刘某未婚先孕,在租住房的厕所里产下一名婴儿,因男友与其分手了,她决定不要这名婴儿,于是从厕所窗户扔出至外面的小巷路面,致婴儿死亡。近期,刘某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刘某是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2015年7月30日凌晨6时许,其将自己刚出生的婴儿从厕所扔至窗外致其死亡。当日8时许,刘某被抓获。

负责审理此案的广州市海珠区法院认为,鉴于被告人刘某犯罪时刚满十八周岁,未婚先孕,文化水平不高,社会经验不足等因素,认定其故意杀人的行为属于情节较轻型,但因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予惩处。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刘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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