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改──杀地主之祸

(一)四大地主的丑恶形象

如果请中国大陆四十岁以下的年轻人谈谈对“地主”的印象和认识,不少人会说出这样一番套话:

地主依靠出租土地剥削农民为生,是封建社会的一个剥削阶级。他们品德败坏,横行乡里,欺男霸女,无恶不作……其典型代表是黄世仁、周扒皮、南霸天和刘文彩……

黄世仁,延安时代歌剧《白毛女》中的老牌地主。这个歌剧,后来一而再、再而三地改编为电影、芭蕾舞剧等,因而名扬天下。剧中的黄世仁逼债,逼死了贫雇农杨白劳,强暴了杨白劳的独生女喜儿。喜儿出逃后躲在山洞里,以偷吃山神庙的供果为生。由于长年累月不见天日,营养不良,变成了“白毛女”……某次在延安演出,当剧情发展到高潮时,一位连级军官激愤过度,怒不可遏地拔枪向扮演黄世仁的演员开了一枪……幸亏没有击中,可见剧情感人之深。多少年来,连绵不断地演出,“教育”了亿万青少年观众,使黄世仁成为家喻户晓、人人恨之入骨的恶霸地主。

20世纪50年代中期,中国大陆小学语文课本中有一篇《半夜鸡叫》的课文,节选自战士作家高玉宝的长篇自传体小说。课文里的地主名叫周扒皮。这个可恶的家伙为了催促长工们早起去干活儿,半夜三更偷偷摸摸趴到鸡笼子里学雄鸡打鸣,引起雄鸡纷纷啼叫。鸡一叫,长工们不得不提早起床。后来,长工们设计,故意将周扒皮当作“偷鸡贼”痛打了一顿……这个戏剧性的故事,在嘻笑声中农民的仇恨得以发泄。从此,“地主是农民不共戴天的仇敌”这一概念,深深植入了孩子们的心灵。最早读过这篇课文的孩子,现在都已进入“知天命”之年了。

《红色娘子军》里的南霸天,是另一个“怙恶不悛”的大地主。他利用万贯家财,组织和支持反动武装,与海南岛共产党领导的游击队为敌。最后,被“琼崖支队”“红色娘子军连”的连长吴琼花(曾在南霸天的家中当过丫头)击毙,得到了可耻的下场……

刘文彩是四川省大邑县的大地主,也是个“无恶不作”的坏家伙。他家设有“水牢”,把贫农冷月英关在“水牢”里……四川省美术学院的师生,根据刘文彩的背景故事,集体创作了“泥塑收租院”,把地主压榨农民血汗的场景形象化,文革期间全国巡回展出,轰动一时……又将刘文彩的庄园改建成“阶级斗争教育展览馆”,让成千上万的人参观……展览内容无中生有、添油加醋、无限上纲,不择一切手段丑化刘文彩。

经过几十年的宣传、渲染和灌输,一提起“地主”,人们就联想到上述四大地主的丑恶形象,他们成了“地主”的典型代表,人人横眉冷对,个个切齿痛恨。

(二)地主的土地和财富的来源

20世纪40年代末,在全中国,大大小小的地主有好几百万。1950年中共发动“土地改革”运动,杀害了200多万地主。那么,人们要问:每一位被杀的地主,都是像上面四大地主那样的坏人吗?都是“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吗?

只要翻开历史的卷帙查一查,只要找到上了年纪的老人问一问,就会得到截然相反的答案。人们承认,地主中有坏人,但地主不全是坏人;相反,其中绝大多数——约占总数95%以上的地主,都是心地善良、乐善好施的好人。——“地主”这个名词,已被几十年的宣传深深地毒化了,成为一个深含贬义的词汇,人们一见到“地主”二字,就联想到剥削和压迫,产生厌恶感。

其实,1949年之前,大多数农村尊称土地和财富较多的人为“财主”、“老爷”。佃户(租种土地的农民)和长工,则尊称土地的主人为“东家”。那时候,虽然也有“地主”这个词汇,但除了酒宴上“略尽地主(本地的主人)之谊”的客套话之外,寓含的是尊敬、崇拜与羡慕,绝对不含贬义。

“地主”究竟可恶不可恶?“土改”运动中杀掉200多万地主,是不是人人该杀?……要弄清楚上述问题,首先要了解地主的土地和财富的来源。

地主的土地和财富,大体有以下三种来源:

第一,祖传家业。

有些人家,祖上好几代前,就拥有这些土地和财富。一般有钱人家总是送子弟读书,这个书香世家,几代没出“化孙子”,因而守住了家业,代代相传,传到了这个儿孙手里。到了1950年,风云突变,这位继承者反而因拥有祖传的土地和财富遭了殃,全家扫地出门,土地和财产被没收,连生命也没有保住,被枪毙了。

“土改”中有不少“贫富颠倒,是非混淆”的现象。——中国有句古话“富不过三代”。许多财主家,不幸出了个好吃懒做、嫖赌逍遥的“化孙子”,他“崽卖爹田心不痛”,把万贯家财化得干干净净,变为沿街乞讨的“叫花子”。哪知风水轮流转,“叫花子”反而因祸得福,“土改”中被划为“贫农”,分得了土地、房屋和“浮财”(没收地主的财物)。——作家余华的长篇小说《活着》,就写了这样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故事。

第二,在外地做官、经商发了财,回乡兴家置业,购买大量土地,成为地主。

从秦始皇到清王朝,皇权专制两千多年,一直是重农轻商的小农经济社会。那时人们的观念,与现代人大不相同。那时没有银行,银钱放在家里,怕偷怕抢;存在私人票号里风险很大,不放心;那时工商业不甚发达,人们压根儿瞧不起商人,不愿意投资兴办实业。笔者小时候听到老人们的口头禅是:“要想家业稳,作田是根本”。——因此,在那个年代,人们的头脑里,有了钱之后的第一个念头便是“买田”。田是不动产,偷不走,抢不去,年年增值,死后传给子孙,家人就不会饿死了。

第三,勤劳俭朴,聪明好学,善于经营,在本地被称为“田秀才”的能干人,省吃俭用,有点积蓄便买田,土地渐渐增多,慢慢上升为中农、富农……积攒土地最多一辈子的,达到中、小“地主”水平。

正如每一个团队里,既有好人,也有坏人一样,毋庸讳言,也有靠欺行霸市、高利盘剥而上升为地主的,但这种人毕竟是极少数。那个时代,儒家学说“仁义礼智信” 大行其道,社会舆论对不道德的行为大肆伐挞,大家都瞧不起走歪门邪道发了财的人,“戳他的背皮”,耻与为伍……因此,一般人都自觉或不敢走邪路。

那时候的人,头脑简单,思想单纯,信奉神佛的占百分之八、九十。人们不敢做坏事,生怕自己偶有不慎冒犯神灵被打入地狱。总体说来,在皇权统治下,通过儒家道德的宣扬教化,佛、道等宗教信仰的流行以及“有神论”的制约,大多数时候,社会是平静、安定的。贫者安贫,富者乐善好施,相互依存,长期和平共处,没有那种“你不死,我就活不下去”的“阶级斗争”之说。

地主的土地和财富的来源,大致是上述这三种。其土地、山林、房屋等不动产,在交易、过户的过程中,都签署了契约,按章缴纳了税负,并由政府主管部门颁发了权证,既是公认的,又是合理合法的。

(三)地主阶层在农村中的作用

地主们青少年时期大都受过严格的教育,是农村中文化素质较高的群体。他们读的是《四书》《五经》、“孔孟之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儒家思想,深入骨髓。95%以上的地主怜贫恤老、救济鳏寡孤独、助教兴学、救灾赈灾、修桥补路、兴修水利、调解纠纷、倡导文化活动(舞龙灯、赛龙舟、唱大戏等)……举凡农村中一切需要钱、物的公益事业、慈善事业,都是由他们带头发起,热情赞助并充当捐资、献物、出力的主角。

经过十年寒窗进入(官场)上层社会的,大多数是地主家的子弟。因此,当年的地主阶层,集政治精英、经济精英和文化精英于一体,理所当然地成为社会的主流。

许多科场失利、无意于仕途的读书人,回到乡梓后,因其品德高尚、学问丰富、主持正义、办事公平,往往被推举为地方领袖,掌握着村、乡、区的地方事务的管理权。而当年的政府(县级以上)是那样软弱,既没有“社会救济”概念,又没有过问地方事务的经济实力。因此,大量地方事务便责无旁贷地落在本乡本土有声望的富绅(地主)的肩头上。

兴办公益事业和慈善事业需要大量资金,光凭空口叫叫喊喊,是没人信服你的,关键时刻要带头拿出白花花的银子来。有声望的富绅带头捐了巨资,人人跟进,形成“众人拾柴火焰高”的局面,才能募集到大量资金,才能办好地方事业。那时候,差不多所有的乡村,都有德高望重、公益事业心强的地主,带头捐资。

当年地主将土地出租,解决了贫苦农民的就业问题,与资本家办工厂给城市贫民提供就业机会,与当今外资进入中国解决城乡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是一码事。地主收租是土地投资的回报,工商企业利润提成是资本的回报,同样是一码事。

“地主”这一阶层当年在农村占有的土地和财富较多,是多种社会力量长期碰撞取得的均势与平衡,是两千多年来皇权专制社会优胜劣汰、自然选择的结果,是一种符合当时社会需求、合理合法的重要的政治经济结构要素。

两千多年前,孟子说:有恒产者,始有恒心。这话的意思是:只有财产较多的人,做事才有责任心。因为他要对自己的财产负责,对自己的家庭负责,对自己的声誉负责……绝对不会乱来。当年,地主阶层以其财富、道德、学识和声望,责无旁贷地担负了政府职能缺失部分的职责,在农村中起着稳定社会的中流砥柱作用。

(五)地主的“罪恶”有几分真实?

带着政治目的,用文学艺术塑造的四大典型地主,是真实的吗?他们与现实生活中的地主差距有多大?

说实话,那些虚构的故事,可以哄哄一般人和小孩子,但绝对骗不了亲身经历者和历史的知情人。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四大地主的故事中,有些情节是虚假的、编造的,有些则是将许多坏人坏事集中到一个人身上。——无论古今中外,任何地方,将社会阴暗面发生的各种坏事堆砌在某一个人身上,这人也就十恶不赦了。

就拿姓周的小地主来说,他真的会半夜三更趴到鸡笼子里学鸡叫吗?不会的。要叫,躺在床上叫就是,声音可以传过去嘛。笔者小时候居住在农村,偶尔醒得特早的日子,听到远处的雄鸡打鸣,叫声由远及近,最后,邻居家的雄鸡、自家的雄鸡都跟着叫起来……远远地学鸡叫,即使学得不十分准确,由于距离远,雄鸡听不分明,可能跟着叫;趴在鸡笼子旁边学鸡叫,它听得分明,是人在叫,反而不会跟着叫了。——这道理是十分明显的。

课文里还描写姓周的地主打开鸡笼子,划火柴去照……这些愚蠢行动惊动了鸡,它也不会开口打鸣了。——只要稍微想一想,就知道这些细节是虚假的、捏造的:学鸡叫不必趴到鸡笼子旁边,也不用打开鸡笼子去看,熟门熟路要划什么火柴?

就事论事,即使你把长工们早早驱赶到地里,自己不跟着起早去监督,长工们躺在田头怠工,你有什么办法?

那时候的地主,需要雇佣几个长工的,一般先雇佣一个比较能干的“长工头”。总体任务交下去后,每天由长工头分配其它长工干活儿,根本不用东家操心。当然,长工头的工价比一般长工高。笔者务过农,做过工,深深知道“活儿在手里”这句话的份量,如果“对着干”的话,工人和农民自有千百种方法可以消极怠工。因此,用欺骗、压榨的方法,东家和长工是不能长期相处的,最终吃亏的必定是东家(田里没收成)。小气、吝啬的地主是有,但一定得适可而止,如果太厉害,吝啬的臭名远扬,就没有人上你家来打工了。

那时候的地主,一般采用“笼络”的方法稳定长工,例如,初一十五“打牙祭”(吃肉),逢年过节送粮食、衣物,有急事允许请假,年终结算时另外暗中给红包……用这些手段来挽留那些老实本份、肯干活儿的长工。

极左年代,许多中小学的工宣队对学生进行“阶级教育”,请来当地“土改根子”当过长工的老贫农来学校作“忆苦思甜”报告。老贫农在讲台上讲着讲着,忘乎所以,话题突然走偏,手舞足蹈地说:有人说地主坏,但我看也有好地主,我那东家对我就特别好,每年都送我十多斤腊肉过年,吃得嘴巴流油。不像1960年过苦日子,饭都没得吃,差点饿死了……

工宣队一听,不对头,老农民在“忆甜思苦”,对他使眼色,制止不住,只好上台“救场”,抢过麦克风对同学们说:老贫农讲累了,下去休息休息,我跟大家讲一讲地主是怎样压迫剥削农民的……说着,就把老贫农撵下了讲台。

那个年代,如果是出身不好或有历史问题的人,在大庭广众之中说地主的好话,作“反动宣传”,会立即打成反革命,判刑坐牢,甚至还可能枪毙。但那老贫农是“土改根子”,讲的又是实话、真话,奈何他不得,只好不了了之。

那时候,许多地方闹土匪,地主们都吓得“鸡崽子”一样,小心谨慎,生怕惹祸。他们夹紧尾巴做人,“树叶子掉下来都怕砸破了脑袋”,哪里还敢欺压农民?他们大多以慈悲为怀,乐善好施。叫花子来讨米,总是一碗碗米打发,绝对不让他们空手而去。不要小觑了叫花子,其中就可能有某股土匪的眼线,如果轻慢了,说不定哪天晚上来一帮手执刀枪的蒙面大盗,把家里抢得精光……地主们连叫花子都不敢轻慢,哪里敢得罪长工?

姓周的小地主,要是真的敢于半夜学鸡叫,克扣和压榨长工如此厉害,他早已一败涂地,甚至家破人亡了。——高玉宝毕竟太嫩,编造谎言,漏洞百出,不堪一驳。

2000年,历史学家笑蜀先生根据多年调查,写了一本《刘文彩真相》,还了刘文彩的真实面目。一般来说,地主都是集优缺点于一身,比较复杂的人物。他们的个性、作风、处事方法,无一不与当时的时代背景、人文环境、风俗习惯息息相关。每一位地主身上,既有着许多儒家道德的传统优点,同时也沾染了不少社会流行的恶习。拿刘文彩来说,他有着慷慨兴学的美名(斥资200万美金兴建了四川省最好的“文彩中学”),不少济困扶危的义举,但也有吸鸦片烟、玩儿女人、讨几房小老婆等当时有钱人的通病。根据笑蜀先生的调查,刘文彩家根本没有什么“水牢”、“地牢”、“行刑室”。那些都是极左年代,为了宣传“阶级斗争”,煽动人们仇恨地主编造出来的。

总的来说,地主中有好人,也有坏人,但好人占绝大多数。中共为达政治目的,编造四大地主的丑恶形象,以此代表所有的地主,是不公平的。平心而论,地主中有人为非作歹,贫下中农之中何尝没有为非作歹之人?道理是一致的。不光四大典型地主是捏造的、虚假的,“土改”中绝大多数被杀的地主,都是捏造罪状,含冤受戮的。

(六)“土改”是历史上最大一次劫掠

大家都知道,杀人的事,必须慎之又慎。毛泽东说过多次:杀人不是割韭菜。韭菜割了自己可以长出来;人的头割掉后,就无法再长出来了。——但是,毛泽东说话不算数,经常自己打自己的嘴巴,一旦有需要,他就大开杀戒,“土改”就是一例。

现在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已经废除了死刑,即使没有废除死刑的国家,要杀一个人,法律程序都相当复杂。首先必须“无罪推论”,然后追究这个人犯了什么罪?证据齐全、罪行确凿后,依据某法律某条款,才能判处他的死刑。

但是,在“土改”中,杀地主是无须定罪的,“地主”二字就是“罪”。那时候,“罪”与“非罪”的概念混淆了,用“党的政策”和政策执行者的指令,代替了法律这根准绳。“党的政策”规定要杀谁,政策的执行者说要杀谁,那人就难逃厄运。杀地主,既不要问犯没犯事,也不要去寻找证据和法律依据,斗争会场上有人(多数是会前布置好的积极分子)喊杀,一呼百应,第二天就绑赴刑场,“呯”地一枪了事。

你说没“法”,他们说不对,中共中央颁布了“土地改革法”。这部法规定,共产党到来之前三年,占有数量较多的土地,出租土地剥削农民的,均在该杀之列。

世界上所有的事,都有一定的道理。让我们来看看,“土地改革法”合不合道理。

首先一个道理是:法律不应该追诉立法之前的罪行。

例如,立法不准随地吐痰,违者罚款100元,法令颁布后立即执行。——那么,我昨天随地吐了一口痰,你今天颁布法令,就没有理由罚我。——这是显而易见的道理。

但“土地改革法”,追诉法令下达之前的“罪行”。

地主的土地和财富,全部是共产党到此地来之前三年就有了的,有的是中共诞生(1921年)之前就有了的,有的甚至是马克思主义诞生之前就有了的,怎么能追诉几年前,几十年前,甚至百年之前的“罪行”呢?

现在你用“枪杆子”逼着,要没收地主所有的土地和财物,扫地出门。好,地主们就老老实实把土地和财物全部献出来,你怎么还要杀人呢?地主并没有做坏事呀!

即使退一万步讲,土地不该私有,不该出租,但土地私有和出租是两千多年制度的沿袭,地主本人不应承担历史的责任,绝对没有死罪!

再退一万步说,你要杀某个地主,但要讲清楚,为什么要杀他?说地主有罪,要讲清楚,地主究竟犯了什么罪?该不该杀?

举例来说,现在全国拥有1000万元以上的富翁(包括亿万富翁)大约有200多万。一夜之间突然某个杀人魔王掌权,一纸命令要将这200多万人全部枪毙,财产没收。这样做合理吗?你要分清楚每个千万富翁财富的来源,如果是科技贡献、经营有方、继承遗产等正当合法途径得来的,就不能杀;只有那些贪污受贿、化公为私、偷扒抢劫等使用非法手段获取财富、且民愤极大者,才能判处极刑。——“土改”时不分青红皂白,将强词夺理和莫须有的罪名强行扣在地主头上,不准开口分辩,一顿乱打,一枪崩了,地主们死也不瞑目!

不讲道理,用枪杆子逼着,杀人越货,是什么人?是土匪、强盗。因此,1950年开展“土地改革”运动,实质上是用国家发布政令的办法,用枪杆子逼着,公开地、大张旗鼓地进行历史上最大一次劫掠!

地主犯的是什么“死罪”呢?他们的唯一罪名是:拥有的土地和财富超过了共产党规定的数量,将土地出租给农民,收了租,吃了剥削饭。——用这种罪名,一杀就是200多万,这是有史以来全世界罕见的最大的冤案!

(七)“土改”的恶果及其后遗症

暴力“土改”,产生了的恶劣的后果和严重的后遗症。

首先,“土改”人为地制造仇恨,摧毁了中华民族的优良道德传统,在人民中留下了深深的伤痕。

华夏大地本来是一个文明礼义之邦,尊老爱幼、相互礼让的儒家道德深入人心,各族人民世世代代和平相处。在农村,上下不相慕,贫富两相安,生产生活,秩序井然。自从“土改”将谋财害命、杀人越货,颠倒为备受赞扬的“正义事业”之后,人心涣散了,传统道德观念崩溃了,代之而起的是自私自利,相互争斗,尔虞我诈,道德沦丧。请看今日之中国,人欲横流、物欲横流,追本溯源,“土改”难辞其咎。

其次,“土改”破坏了农村的生产力。

本文第二节指出,农村中有一批勤劳俭朴、善于经营“田秀才”,他们上升为富农、地主后,代表着当时农村的先进生产力。他们农具比较齐全,资金比较充足,生产具有一定规模;他们经验丰富,接受新生事物较快,有能力选择和改良作物的品种;他们的农、副业产量总是达到当地最高水平;他们先进的耕作方法给贫苦农民起了示范、带头作用……如果让他们继续富下去,其子女留学美国归来后办农场,中国的农业或许会改变面貌,跟上世界前进的步伐。但不幸,土改中把他们打压下去,杀的杀,关的关,管的管,生产资料瓜分得罄空……中国农业一条极有希望的出路被打断了。

世界上的人千差万别,有的人就是头脑不想事。许多贫下中农只能在别人的指挥下从事简单劳动,缺乏独立门户掌握全盘生产的能力。把土地分给这样的人,他们一缺资金、二缺农具、三缺种子、四缺经验……明明分给他们是最肥腴的良田,就是种不出粮食。所以,土改后的第一年,生产总是倒退了。

更有一批懒汉,把分的东西吃光用光,分的田卖给别人(后来被制止,不准买卖土地),依然是个穷光蛋。

“土改”通过斗争和杀戮,把善于经营的地主、富农打压下去,农村中就更加缺乏经营型人才了;把已经集中了的生产资料,零星分散给不善于经营的单人独户,使农业生产力遭受到严重破坏。

第三,“土改”使农村基层领导彻底恶质化。

在古代,农村是非常安宁、祥和、温馨的。请读古诗:

“桑柘影斜春社散,家家扶得醉人归”。( 张演《千家诗•七绝•社日》 )

这两句诗是什么意思呢?“春社”就是开春之后村里结社开大会,商讨本年度的生产大事:耕牛、农具、种子、肥料、水资源的分配和调剂、预防旱涝灾害等……出席会议的是每户的当家人(中国农村几千年来都是这样自治的)。这是春耕大忙季节之前最后一次聚会,生产大计讨论完毕后,摆开丰盛的酒宴,大家乐呵呵地大吃一顿。到夕阳西下的时候,每户人家都把喝得醉醺醺的当家人扶着回家……这真是一幅美妙无比的“农家乐”画图,可以想象,当年农民是何等地自由自在,快乐、幸福!

这里要特别注意的是:会议召集人,也许是“村长”吧,是何等的有威信、有能力,把本村的生产大事安排得妥妥贴贴,人人满意。这位德高望重、办事公平公正的长者,很可能就是本村土地和财富最多的人——即“地主”(参见第三节)。

在科举时代,没有“功名”(未考取秀才、举人)的人是不允许进入地方领袖层的,因此,地方领袖素质较高,廉洁奉公,能真正为群众办事。

乡村地方领袖第一次恶质化,是从晚清1906年废除科举制度后开始的。由于大家都没了功名,谁可以当地方领袖。三教九流之辈见有机可乘,便凭借土地、资本、祠堂、武力、公产、宗教和个人关系……纷纷钻了进来。这些人鱼龙混杂,良莠不齐,形成派系小集团,忙于争权夺利,置贫苦农民于不顾。这些人不受儒家道德公益心的约束,不受政府控制,贪赃枉法,为所欲为。加上人口爆增(清朝初年,全国人口约1亿,“康乾盛世”后增加到4亿,抗战胜利后全国人口号称4万万5千万),人多田少的矛盾突显出来,从此,农村社会开始动荡不安了。

“土改”利用“贫下中农”(扒手、小偷、地痞、恶棍、无业流民……)打冲锋,斗垮地主、富农后,这批“苦大仇深”的“土改根子”纷纷入党做官,趾高气扬地成为“书记”、“委员”、“主任”、“乡长”、“村长”……使农村基层领导彻底恶质化。这些人大多一字不识,居然洋洋得意上台作报告,开口第一句便是:“我是个大老粗,只晓得三担牛屎六箢箕……”——不因没有文化感到羞耻,反以为荣!

这些人自私自利、吹牛拍马,伪装积极,拉帮结派,任人唯亲,欺下瞒上,惟命是从……他们能力低下,不懂生产,却指手画脚瞎指挥,常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农村领导权落在这样一帮没有文化、素质低劣、目光短浅的人手里,农业生产怎么能搞得好?再加上毛泽东头脑发昏,“土改”后不久,一意孤行地加速合作化、人民公社化、大跃进……到1960年前后,农业生产全面崩溃,饿死3500多万农民……

第四,1953年“土改”结束,在政治、经济和军事上,全面达到了毛泽东的预期目的,滋长了毛泽东的骄傲自满情绪,增强了毛泽东的绝对权威地位,从此,毛泽东一言九鼎,容不得任何反对意见,为他随后脑袋发热搞大跃进、人民公社埋下了祸根。

中共暴力“土改”以及多变的农业政策(首先是单干,后来合作化;到80年代,又分田到户单干……),产生了严重的后遗症:农业生产停滞不前,长期处于落后状况,至今无法跳出小农经济的窠臼,远远落后于世界农业发展水平。

革命革了几十年,到今天,农村依然贫穷落后,农民依旧苦不堪言。追本溯源,“土改”难逃罪责!

(八)应该为“地主”“平反”

暴力“土改”,杀害了200多万地主,需不需要“平反”?

当然需要平反!

做错了事,杀错了人,虽然事情的恶果不能挽回,人死无法复活,但承认错误,澄清思想,对死者是一种凭吊,对活着的后人是一种安慰,同时可避免国家今后再度陷入那样可怕的人为的灾难之中!

但是,要求当局平反,就须认真考虑了。为什么?因为要求他们平反,是一种奴性思想的表现,是当久了奴隶之后恳求奴隶主“恩典恩典”,本身仍陷在奴隶的境界中。

我的一位农村亲戚,被错划为“四类分子”,80年代初平反后,打发女儿来问我:听说公社还保存了一袋关于他的“黑材料”,女儿的同学在公社当副书记,他想利用这个关系,请客送礼,走后门把那袋“黑材料”要回来……我回答说:不要去理他,上面的政策不变,那袋“黑材料”是一袋废纸,他们拿了没有用,你要回来也没有用,徒然增添烦恼;如果上面的政策又变回去,继续搞阶级斗争,他们一个晚上就可以整理出一袋新的“黑材料”……这位亲戚听了我的话,没有去要那袋“黑材料”,后来果真没事。——这个抛弃“奴性思想”的小事例,对我们要求当局给地主平反有参考价值。

毛泽东是靠“土改”起家的。当年,没收地主财富中最有价值部分(金银财宝),解救了建政初期的财政危机;而200多万地主鲜血,巩固了新生的红色政权。

要求当局给“土改”平反,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

怎么办?

其实,给“地主”进行所谓“平反”,既没有物资方面的补偿,也不可能把没收的土地交还给他们的后人,平反的唯一效果是:改变错误的思想认识,使人民群众知道,95%以上的地主都是人格高贵、品德高尚、学识高超的好人。这样,就在道义上给地主彻底平反了。

“土改”过去半个多世纪,地主尸骨早已灰飞烟灭。随着当年亲历运动者一批批先后作古,悲惨的记忆渐渐淡漠,最终将烟消云散。如果笔者这一辈60多岁的老人再不写出来,时间无情地推移,“土改”的罪恶将随着人世沧桑而湮灭。人类的良知呼唤正义,呼唤历史的真实,幸存者有责任把当时的真相告诉后人。笔者怀着对200多万枉死的地主深深的同情和敬意,为完成这一历史重托贡献了一己微薄之力。

临了,双手合十,心香遥祭:200多万枉死的地主的亡灵,历史最终会还你们一个清白之身,安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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