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短信显示银行卡被异地消费23.5万元!(网络图片)
【williamhill官网 2015年11月07日讯】据国内媒体报道,西安秦女士人在西安,银行卡就在身上,却突然收到手机短信,显示银行卡被异地消费23.5万元!意识到卡被盗刷后,秦女士立刻前往附近银行挂失并给卡里存入1元钱。对此,律师称,这存入的1元钱是关键证据,证明了被盗刷时秦女士的卡在西安,为她日后维权提供了有力证据。
当事人:23.5万元被异地盗刷挂失后又存进去1元钱
秦女士称,10月14日15时58分,她的手机收到一条短信:“您尾号为3819的卡异地消费235000.00元,交易后余额912.46元。”此时,她的这张银行卡就在自己身边,卡的密码只有自己知道。
秦女士赶紧拨打银行的客服电话,经证实,23.5万元的这笔消费确实存在,是在郑州通过POS机消费的。由于自己单位附近就有银行,卡被盗刷后,秦女士第一时间来到这家银行。
“我当时想,这挂失完后难道就干等警方破案?万一银行方面不承认我的卡是被盗刷的怎么办?”秦女士说,“我需要证明卡就在自己身边。”
因银行卡挂失后仅是冻结资金,仍可以存储。16时35分,秦女士通过柜台,给这张挂失的卡里存入1元钱。“盗刷是15:58在异地发生的,我16:35在西安的银行柜台存入1元钱,这足以证明我的银行卡没有丢失,一直在我身边。”秦女士说。
银行说法:信息可能是被侧录器窃取存1元钱可证被盗刷
这家银行相关负责人承认秦女士的情况属于银行卡遭盗刷。“被异地盗刷后立即在本地柜台存入1元钱,确实是一个关键性的证据。”流水显示这笔23.5万元的盗刷发生在郑州市,通过某家银行POS机一笔消费掉。
律师观点:有效规避持卡人部分责任
陕西乐友律师事务所张兴茂律师表示,“银行卡被盗刷后,很多持卡人将银行告上法庭,往往因无法证实卡在身边被异地盗刷的事实,最终造成法院判决银行赔偿的金额不理想。像秦女士这样,在盗刷发生后,赶紧在附近银行存入1元钱,盗刷和存钱前后只有半小时,一张卡是不可能这么短时间内先在郑州消费完,又跑到西安存钱的,从而很容易就取得关键性证据。”
张兴茂表示,“法院判决时,要考虑持卡人和银行方面的过错来划分赔偿责任。持卡人具有保管好银行卡及密码的责任,银行具有保管好持卡人银行卡内金钱的责任。双方的责任划分通常是一方一半。而秦女士存入1元钱,简单有效地规避掉了自己应当承担的部分责任,法院判决的结果会更对持卡人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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