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刑法新增20个罪名强制穿戴极端服饰入罪。(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5年11月02日讯】从11月1日起大陆正式实施新修订的刑法,其中一项涉及官方所指的网络媒介“造谣”,网民今后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或论坛发放或转发“假讯息”都可能因触犯刑法而被起诉,最高可判7年徒刑。有人担心有关法律可能会变成维稳工具,沦为箝制言论和打压维权的手段。也有人质疑官媒或地方政府造谣是否触犯刑法,能否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这次司法解释新增的20个新罪名分别是:1、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2、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3、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罪;4、强制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罪;5、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6、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7、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8、组织考试作弊罪;9、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10、代替考试罪;11、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 12、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13、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14、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15、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16、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17、虚假诉讼罪;18、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19、披露、报道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20、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
老徐时评对此评论道:这20个新的罪名,有不少与老百姓密切相关,使得人们与犯罪的边缘愈发的接近,可能一不小心就成为犯罪嫌疑人,需要格外注意。以前有些行为可能问题不大,现在恐怕就要判刑坐牢了。比如:“使用虚假身份证件”就是犯罪了,那些考试代考的枪手们要注意啦。“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也有罪了,动不动就喜欢送礼的要小心了。有没有影响力怎样衡量?一般情况下,没人会给普通人行贿。还有就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最高可以关你7年。以前都知道线下有个“寻衅滋事罪”,今后线上也有了“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针对媒体记者新增加的“披露、报道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有一些网友表示,很多地方政府瞒报、缩小事故或灾难的伤亡人数,官方通报中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屡见不鲜,这些算不算编造虚假的灾情?今年4月尼泊尔大地震时,新华网等官媒说只要是中国护照,就可以免费登机回国,结果证明是谎言,这是否算编造虚假的险情。
经常在网络上发表评论的吴斌对《美国之音》表示,政府制定新法,民众没有办法,但是民众应当能够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政府必须以身作则。如果政府自己做不到,怎么能要求民众。
他说:“那些五毛就经常造谣。为了美化,他们会编造一些谣言,而他们用的谣言是官方批准的。为了赞美官方,为了显示稳定造的谣。所以,他们官方不会打压,不会抓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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