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港特首曾荫权被控“公职人员行为失当”(图)
曾荫权(网络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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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3日讯】(williamhill官网
记者黎紫曦综合报导)前香港特首曾荫权10月5日被控两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案件轰动香港。这是香港历史上第一位被起诉的香港特首。
前香港特首被起诉 史上首例
香港廉政公署的声明指出,曾荫权涉及的首项控罪是2010年11月2日到2012年1月20日,担任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期间,故意作出失当行为。
控罪指,曾荫权涉及在深圳向中国房地产开发商黄楚标租用了一座豪华公寓。而在当时,曾荫权又批准了黄楚标的公司雄涛广播有限公司——即现在的香港数码广播公司(DBC)的牌照。曾荫权隐瞒了该公寓的租约商讨过程,以及向黄楚标公司支付人民币80万元款项的事实。
第二项控罪指,曾荫权涉嫌于约2010年12月至2011年7月期间,在提名一名建筑师获得官方荣誉时,隐瞒他自己曾聘请该建筑师,重新装修他在深圳的公寓。
香港东区裁判法院裁判官批准,曾荫权以约8.2万元人民币(10万元港币)取保候审,11月13日再次提讯。据悉,其每项控罪可判处最高7年刑期。
曾荫权在2005年至2012年担任香港特首,期间曾有港媒披露,曾荫权收受商业大亨赠与的礼品。2005年至2007年间,在曾荫权政府担任二号官员的许仕仁(Rafael Hui)曾涉及收取新鸿基地产联席主席、地产大亨郭炳江(Thomas Kwok)数百万美元的贿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