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民为敌的政府,藐视法律的法院
不久前,吉林省原副省长谷春立落马,引发人们对他曾主政七年的辽宁省鞍山市大拆大建的集中关注。
而在鞍山下辖的县级市海城,一种持续四年多的政府和法院的“合作”拆迁模式仍在进行:将被拆迁人变成“排除妨害”被告后,迅速强拆那些尚未达成协议的房子。
被拆迁户吕荣芝,打了15年官司没有任何进展。她得到的要不是推诿,要不干脆就是不被理会。
律师得到的一份鞍山市委会议纪要显示:2011年7月29日起,涉及鞍山市法院系统的22件、市公安系统的42件、市司法系统的3件共67件的稳控责任主体移交给属地县(市)区、经济开发区党政组织负责,吕荣芝的案子排在移交名单第二个。时任鞍山市委书记的谷春立在这次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时任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的宋景春参会。随后吕荣芝成为稳控对象,她的问题,各级法院和信访部门不再受理。
在最近4年间,数十份举报材料拼凑出了海城的另一面,它的关键词是“排除妨害,先予执行,强拆”。近年来关于海城拆迁的举报,都指向这种“独特”的拆迁模式。
鞍山法院系统人士指出,这种让百姓深受其苦的拆迁模式成形于鞍山原市委书记谷春立疯狂拆扒之时,并得到鞍山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宋景春的支持推广,如今两人均已被调查免职。(南方都市报《谷春立创辽宁海城政府法院“合作”强拆模式》)
政府天生是服务于民众的机构,法院天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部门,而媒体天生是监督政府是否尽责、法院是否维护法律的平台。然而,中共自窃政以来,通过“党支部”等形式,附体于上述各个地方,政府迫害民众,法院践踏法律,媒体颠倒黑白,中国人就一直处于暗无天日,申冤无门的境地。
中共邪灵是通过具体的“人”来执行它的邪恶意志,换句话说,在政府、法院具体工作的人,符合了中共的意思形态,无法无天的替中共干着抢劫民众的事情。拿上述新闻举例来说,政府、法院、媒体之中,有任何一个能够起主导作用的人放弃了中共的意识形态,都不会有这种权力机构集体犯罪的事情发生。
“放弃中共的意识形态”,不再是个禁忌的话题,早已成为中国人的主流思潮。中国已经有超过2亿人明确的退出中共,在街头巷议中,在民间聚会中,在网络受追捧的文章中,在网络自由的评论上,人们都表达着同一个内涵---“放弃中共的意识形态”,这种趋势越来越强大,不可阻挡。甚至很多政府部门、权力机构中、官媒中,那些愚蠢的执行着中共意志的人,不仅被民众唾弃,更是受到同僚、同事的嘲笑,在人心渐明、“中共”早已没有市场的今天,这些人越来越像小丑。
从这个意义上说,法轮功学员依法起诉江泽民,绝对不是指望着中共本身为法轮功如何如何,而是把政府、法院、检察院工作的具体的人,当作了堂堂正正的人,尽到良知赋予的责任、法律赋予的责任,而不是充当中共、江鬼的傀儡,去干违背天理良心、破坏法律的事情。法轮功学员那么尊重这些人,也希望这些人能真正的尊重自己。
如何使政府、法院、媒体真正的各负其责,百姓生活于相对光明之中?靠“纪委”吗,靠“运动”吗?“纪委”失势了怎么办,“纪委”的人干坏事怎么办?“运动”过后那必然是一切照旧。参考世界主要国家的做法,真正做到司法独立、媒体独立,让权力置身于重重监督之中,百姓的生命权、财产权、人权必然得到实质的保障。其实做到这些,中共的那一套东西,就已经彻底的被历史所抛弃了。
设计一套制衡机制,让人们互相监督,这其实是没有办法的办法,监督机制能减少很多人们干坏事的机会,但不能扭转人干坏事的心,抓到机会,人还是要干坏事。中国大陆有1亿人修炼法轮佛法,他们直觉的要求自身的心灵向善,他们之中有媒体人、作家、画家、雕塑家、音乐家、舞蹈家等等,他们如果把自己通过修炼所得的文学成就、艺术成就没有客观障碍的展现于社会,必将有更多的人被“真、善、忍”的美好所感动,中国一定会有崭新的人文环境、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没有共产党,中国才有希望”,一定会有这样一种涵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