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忍受的“爱情”(上)(图)
《一个心理学教授的苦笑》12
一个一个心理疾病患者的病史
(接上期心理学教授的苦笑11)
六、无法忍受的“爱情”(上)
有人说,结婚、离婚是个人的私事,社会不应干涉,外人不必张杨。可是有些不正常的婚姻中确实存在着潜伏的矛盾,藏匿著危机,人的感情被凝固,家庭生机被扼杀,甚至会发生恶性事件也绝非耸人听闻。因此,必须加以社会控制,加以正确引导。离婚是婚姻关系的解体,甚至导致一个家庭的解体。没有结婚,就无所谓的离婚。从前结婚,主要依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现在结婚,主要依靠自由选择。一般说来,男女双方要经过认识、自由恋爱、自由选择的过程。由于一切事物都在变化发展,社会也在变化发展,人的思想、意识也在变化发展。所以择偶的结果,即使是郎才女貌,志同道合的美姻满缘,也很难保证家庭婚姻关系不发生变化。
离婚,是一个引人注目而又众说纷纭的命题。在中国大陆,继上世纪五十年代初的离婚顶峰下落后,八十年代初又出现了婚姻离散趋势扩大的倾向。于是,人们寻索其源头,揭示离婚的道德动因,好一阵子连篇累牍地批露背信异议,见异思迁的陈世美式的恶丈夫典型,贬损因攀龙附凤、见银眼开而嫁给港商上当受骗的高价姑娘,谴责乘隙而入,见利忘义的所谓“第三者”,发展至今天的“包二奶”等现象。在晕轮效应的作用下,人们长把离婚当事人与道德堕落相提并论。在中国大陆更是把离婚率上升的主要原因归咎于随着开放政策而输入了西方利己主义和性解放的所谓精神污染。
其实,结婚与离婚这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受心理因素的影响是不能忽视的,心理因素往往主导了成功的婚姻和失败离弃。尤其是在现代社会生活中,心理的需求在婚姻关系上确有突出的作用。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但有的不幸却存在于大多数破裂的婚姻之中,即正如美国学者赖德勒‧贾克生在《婚姻的幻象》一书中所说:“离婚的最佳理由是:婚姻之存在足以引致一方或双方肉体上或情感上的严重伤害,而使夫妻不能顺遂相处。”这不能不使我们要研究婚姻当事人的心理动因,从婚姻的起点为何和怎样恋爱的心理分析说起。
在有婚姻的心理咨询中,我的当事人有数十个。我之所以认为婚姻关系存在的问题中心理动因是十分突出的,是因为这数十人中人人都有解不开的心结。
陈洁(化名)是一位文静又自信,腼腆而又有追求的中学英语教师。她的丈夫施某是她谈恋爱三年的男朋友。陈洁来找我时,她说要与施某离婚,“决心已下,雷打不动”!我说那就等“街道政府”办协议离婚或法院判决离婚了。“既然雷打不动,你还有什么想不通,忘不掉的事呢?”她说:“我就是心里难受,我为什么找了这么一个丈夫!”她告诉我,施某是个“极其卑鄙无聊的小人”。我问她:“我能帮你什么忙呢?”这位显得自信的女老师说:“施某是我第一次谈恋爱的人。可是自打结婚的第二天起,我开始疑惑、苦恼甚至痛苦极了。恋爱、结婚对一个女人来说是那么地幸福、神圣。可是我与他谈恋爱却是犹犹豫豫地三年,是不断退缩又不断前行的三年。恋爱的硕果是结婚,可怜我结婚的第二天幻想破灭。三年的渐行渐远,忧心忡忡,又碍于面子,下不了决心甩掉,毕竟大家知道‘我们是一对恋人’。一直等到结婚,脓包才穿头。”
我希望陈洁介绍施某的一般情况。陈洁说:施某是她初中的同学,大学毕业后回到家乡某市一所中学任教,又与陈洁的学校比邻,来往比较密切。施某从外表上看,英俊端正,一表人才。他们逐步建立了恋爱关系。施某善于在女性面前“垮垮而谈”,“他能用古诗中形容女性娇美的词句用到某一女性的身上”,某女性反过来常常夸耀施某“有才”;施某洋洋自得,而且又转过身来在陈洁面前毫无遮掩地卖弄。“我的确承认他有才,初时也没有什么反感。”陈洁与我接触几次后,可能是信任度增加,她讲了施某一些固执的秉性。每每在街上散步,“施某故意把手搂着我身腰,用力很大。越是人多的地方,他越要搂,还笑瞇瞇地向四周环顾,好像有意让人知道,唯恐别人不知道他带着女朋友逛街”。更奇怪又讨厌的是,“他每次到我的宿舍,不管我的同伴在不在,他都要强行吻我;尤其是有同伴时,他更是拉拉扯扯要吻我。嘴里还嘟嘟著什么。”“我实在不能接受,多次说过,这样下去我们不再来往”。陈洁说,她有一段时间为此苦恼过。同伴们劝她,说:“男孩子都有这个德性。”可是她确实迟疑不决,真不知如何是好!(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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