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

举报领导转发4次拘留 说好的500次呢?

 2014-09-07 19:35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williamhill官网 2014年09月07日讯】新京报9月4日报导7月30日,郭宏侠发布“陈海波、曾维、许文有利用职权为自己功绩、设沈阳市人民政府驻京办维稳工作组,用流氓手段绑架百姓,指派公安截访,出具虚假说明强行拘留.”转发4次,涉“虚构事实扰乱公众秩序”被拘,从7月31日至8月10日。

2014年7月30日18时57分,郭宏侠在沈阳市沈北新区马刚乡铁营子村自家中发了一条举报微博,22点就被警方在家传讯,有传讯通知书,这种效率真心让人惊奇!平民在网路上说自己有冤枉时,别说三个小时有警方过问,有的三年未必有警方上门。为啥领导被人举报警方就能迅速收到消息并作出反应呢?难道仅仅因为他们是领导?!

我国最高法去年就说根据实证研究和理论研究网路谣言转发500次才行政拘留,这郭宏侠才转发了四次,就被以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众秩序”罪名拘留十天,是最高法解释没用了还是沈阳独立不属中国管辖了?为何要突破最高法的限制,想抓人就抓人,能给个合理的解释不?沈阳官方所有的人都拒绝采访三缄其口,是理亏哑口无言还是不屑理会?

更何况,郭宏侠微博举报的内容是不是谣言还两说!因为从他举报到被抓只有三个小时的时间,而他举报的内容涉及多个部门还跨地方,无论如何是不可能在三个小时内查清的,为何警方在发现这个举报内容后,查都没有查就办手续进行抓捕?难道老百姓有原罪,抓了再审,审出罪就送法庭,审不出就放了?

我国宪法第41条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郭宏侠举报沈阳市政府市长陈海波、沈阳市委书记曾维、沈阳市公安局长许文有涉嫌犯罪,这是他的权力,宪法赋予的权力,凭何剥夺?如果说经公安警方查清事实真相是他诬告,可以依法追究他的责任,为何警方的行动让人觉得有压制和打击报复的嫌疑?

在太平盛世的年代,百姓反应的事情石沉大海遥遥无期,举报一下领导违法,马上就行政拘留,这是法制社会依法治国还是权力异化为政府官员的私人利器?只是四次网路转发,都动用国家机器进行抓捕,说其谣言扰乱公众秩序,很想请教一下沈阳市民,你们有多少人恐慌,有多少人已经逃到邻省?如果没有人恐慌,又扰乱了什么公众秩序?

来源:东方日报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williamhill官网 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本文短网址: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williamhill官网 》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分享到: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评论

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理性交流,拒绝谩骂。

留言分页:
分页:


Top
x
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我们的网站上使用Cookie等技术来个性化内容和广告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下方同意在网络上使用此技术。您要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就需要接受此条款。 详细隐私条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