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官称为“南面官”
大约与中原地区的五代十国和北宋相始终的是辽朝。公元916年,辽太祖耶律阿保机废除了契丹族部落联盟选举制,以汉族政权的体制为模式,建立了以契丹贵族为首的政权,并仿照汉人王朝的称号,称为辽朝。耶律阿保机自称“天皇帝”,其妻称“地皇后”,立子倍为皇太子,确立了皇权的世袭制度。
因辽王朝所控制的地区既有契丹人,也有汉人及其他各族人民,为适应统治的需要,辽代统治者建立了一个独特的官僚系统。
辽代中枢机构分设辽官和汉官两大系统,辽官称为“北面官”,汉官称为“南面官”。北面官是根据契丹族原有制度设立的,南面官是仿唐、宋制度而设立的,北面官权力比南面官大。在北面官中,又有北院、南院之分。
北面官负责治理契丹宫帐部族及属国之事,主要设有大于越府、宰相府、枢密院、大王院、宣徽院、夷离毕院、敌烈麻都司、大惕隐司、大林牙院等机构。
大于越府设大于越,其职位如汉族政权的“三公”,因地位尊崇,不常置。宰相府分为南北二府,北宰相府设左、右宰相,有总知军国事、知军国事等官。按辽朝规定,北宰相府诸官只能在皇族中选拔。南宰相府设官与北宰相府相同,诸官只能在外戚中选拔。
枢密院设有枢密使等官。北枢密院“掌兵机、武铨、群牧”之事,职权如唐代的兵部;南枢密院“掌文铨、部族、丁赋”之事,职权如唐代的吏部。
大王院掌管“部族军民之政”,如唐代的户部,分北大王院和南大王院。北、南大王院均设大王、知大王院事、太师、太保、司徒、司空及郎官等官。
宣徽院“掌御前祗应之事”,职权如唐代的工部。分南北二院,宣徽北院和宣徽南院均设宣徽使等官。
夷离毕院掌刑狱之事,职权如唐代刑部,设夷离毕、左右夷离毕等官。
敌烈麻都司掌礼仪之事,职权如唐代礼部,设敌烈麻都等官。
大惕隐司掌“皇族四帐之政教”,职权如宗人府。
大林牙院“掌文翰之事”,职权如翰林院,设北面都林牙等官。
在辽代南面官系统中,有三师(太师、太傅、太保)、三少(少师、少傅、少保)、三公(太尉、司徒、司空)等官。设汉人枢密院,有枢密使等官。设中书省(初名政事省),有中书令、大丞相、左右丞相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参知政事、中书侍郎等官。设门下省,有侍中、常侍、散骑常侍、给事中、门下侍郎等官。设尚书省,有尚书令、左右仆射、左右丞等官。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各有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等官。又设御史台、翰林院、宣徽院以及太常寺、太仆寺、大理寺及秘书监、司天监、国子监等机构。
辽代地方官以“京官”级别最高。辽有五京,分别是东京辽阳府、中京大定府、南京析津府、上京临潢府和西京大同府。五京各设丞相府、留守司、都总管府,有左右相、左右平章事、留守、都总管等官。
辽代以五京为中心,把统治地区划分为五道,道设有节度使。道下有州、军、县,州有刺史、同知州事等官,县有县令、县丞等官。
辽代以契丹兵为主力军,契丹兵包括御帐亲军、宫卫骑军、大首领部族军、部族军等,辽设北王府及南王府统领契丹兵。另有渤海兵、汉兵等,辽设元帅府统率蕃汉各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