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2014年01月18日讯】新的打击逃税计划涉及逾10万元税款,对华人移民来说,这样大额的税款,往往是来自房产交易的资产增值(capital gains),而一般人对资产增值税的理解,有些需要澄清的误区。
误区一:资产本身是不用征税的,要征税的是资产卖出后出现的增值。譬如一幢房子5年前以100万元买入,现在以140万卖出,买入和卖出期间增值的40万,便要征税。
误区二:增值金额也不是全数计算征税,只是一半纳入计算,譬如增值40万元,便只有20万元列入报税者当年的收入。
误区三:半数增值与其他收入加起来的当年收入总额,决定了应采用累进制税制中的哪一级税率征税。最低的税率约为三分之一,最高则为一半左右。假如适用较高税率,上述20万元便要课征约10万元税款。
在填报资产增值税前,应小心阅读税务局说明册子,查清其中的误区
误区四:不是所有资产增值要都征税,譬如自住房子即使卖掉有增值,也不用征税,不过一家人最多只能拥有一幢自住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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