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2014年01月11日讯】当头脑清醒的时候,龚奇凤(音译)还能回想起当初自己呼救求饶的样子。她的头部、手臂、膝盖和脚踝被好几个人扭住,他们把她拖到一张医院病床上,随后往她肚子里打了一针催产剂。
她当时已经怀孕7个月,那本是她的第二个孩子。在经历了35个小时的痛苦折磨之后,这个孩子宣告流产。湖南省的地方计生干部以实施计划生育政策为由,强迫她堕胎。
“这是我一生的痛,比生一个孩子还要痛苦。根本无法形容。”25岁的龚奇凤最近在北京接受美联社采访时表示。“这已经成了心理上的伤痛,我感觉自己就像行尸走肉。”
自从两年前那次堕胎之后,龚奇凤被诊断患有精神分裂症。她与丈夫一起前往北京要求得到医疗资助,但最终,身穿睡衣的她被警察强行拖走,美联社记者当时拍下了这一过程的视频。
中国政府计划对计划生育政策做出调整
强制堕胎受害者难寻正义
在中国,强制堕胎被视为一种可以接受的人口控制措施,但按照规定,妇女怀孕超过5个月后就禁止使用。尽管如此,没有人愿为龚奇凤的晚期堕胎而承担法律责任,而其他类似案例的当事女性也仍在苦苦寻求司法正义和经济赔偿。
观察家认为,强制晚期堕胎的现象正在减少,但是相关报道依然时有出现。今年9月,一家英国广播机构报道称,山东省发生了一起类似案例。
中国政府虽然在去年11月宣布放松“一胎化”政策,允许更多的夫妻生养第二个孩子,但计划生育制度依然存在,地方政府也继续被要求控制人口数量。
“制度根本就没有改变,”上海社科院人口学家梁中堂对美联社表示。“依然禁止'超生',因此如果你希望超出政府规定生孩子的话,就必须博弈,并且面对强制晚期堕胎的风险。”
禁止滥权与“严格执法”的矛盾
中国政府禁止地方执法机关滥用权力,但却同时要求他们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地方政府得知某人怀孕,或者在他们与当事父母就可能遭受额巨大的罚金,讨价还价时,时间往往已经过去了好几个月。
上世纪1980年前后,北京政府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绝大部分城市夫妇只能有一个孩子,农村夫妇如果第一个孩子是女孩,则可以生第二个。 强制堕胎 和结扎成为普遍现象。
强制堕胎和结扎曾经是普遍现象
2012年,针对强制晚期堕胎行为的抗议声浪达到顶峰。当年6月, 陕西妇女冯建梅怀孕7个月遭强制堕胎的消息被公布到互联网上,引发民愤以及国际舆论关注,此后最高计生官员不得不出面重申,政府反对此类错误行为。
冯建梅所在乡村的数名官员遭到解职或警告,地方政府向其家庭赔偿7万多元人民币。但是,即便在这一次罕见的胜利中,没有人承担任何刑事责任,支付给冯家的钱款也被称为“资助”而非“赔偿”。
“这是对生命的不尊重”
北京的维权人士王鹏(音译)收集了四个据称在2013年遭到强制堕胎的晚期胎儿,并将他们制作成图像艺术品在北京展出。展览并不对外开放,王鹏也不愿意透露展出地点,仅仅表示大约100人已经接受私人邀请观看了这一作品。
“这侵犯了 妇女与生俱来的生育权 ,”王鹏如此评价政策驱动的堕胎行为,“这也是对生命的不尊重。”
对类似案例无法进行任何统计。受害者可能会因为地方当局的威胁或收买而保持沉默,也可能根本不知道这种做法是法律明令禁止的。
“他们什么都不会说,除非他们无法再忍受痛苦,必须寻求帮助,”北京学者、生育权倡导者杨支柱对美联社表示。.
龚奇凤的丈夫吴永元(音译)表示,知道妻子怀上第二胎后,他起初并没有太多担心。同村的一些家庭也有两个甚至三个孩子。但是当地方计生官员听到龚奇凤怀孕的风声后,就把她带走了。
吴永元表示,妻子在堕胎后变成了另一个人,很容易流泪,对他争吵打骂,他们的孩子也拒绝与外人接触。2013年5月,堕胎18个月后,龚奇凤被一名大夫确诊为精神分裂。
“上访”成为最后出路
吴永元坚信正是那次强制堕胎导致妻子心理失常,他试图要求地方政府做出赔偿,以供妻子就医。但湖南省涟源市当地的计生干部却出具一份医疗报告,声称龚奇凤的病情可能是体质造成,而非强制堕胎。
中国计划生育政策已经实施30多年
上个月,吴永元将妻子带到北京上访。“我们要求惩处那些与这起案子有关的人,我们还要求公开道歉和公道,”他在上访信中如此写道。“我们要求为我们遭受的身体和心理损害得到赔偿。”
一个周一的下午,一名记者到访之后,吴永元和身穿粉色睡衣的龚奇凤被房东赶出了他们居住的那间狭小出租屋,暴露在北京的刺骨寒风之中。警察很快赶到,并把他们带上了一辆汽车。
几个小时后,吴永元给记者发送了一条手机短信。“我们可能会被遣送回家,”他写道,“我们村的党支书告诉我们,要我们回家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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