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性丑闻:情妇乐于揭发 原配大多死保(图)
【williamhill官网 2014年01月07日讯】官员性丑闻:情妇乐于揭发,原配大多死保,当地领导能如何“保护”?
内在逻辑倒也清晰:比如对一个市委书记来说,治下的县委书记或局长,首先是得力干将,其次是当地官场人事平衡的一部分,是组织部门和市委领导班子好不容易达成一致的合适人选。
如果这样一个人“栽在一个女人身上”,第一是这一得力干将被废,多年培养化为乌有;第二是人事平衡被打破,新腾出的位置容易引发新一轮动荡甚至争夺,处理不好,致省领导不满,就更糟糕了。
由此,市委书记肯定倾向于以“善待干部”或者“保护干部”为名内部了事,毕竟不是“大问题”嘛。而当地纪委要向同级党委负责,直接点就是对市委书记负责,也要为“政治大局”服务,一般不会给予类似免职或降级这种实质性的处罚。
我曾听某地官员跟我提及,当地一个颇受市委书记重视的区长,因为一个女人而被牵连入狱。该市委书记试图从轻处理未果,痛惜干将夭折,人事安排被打乱,愤然要求将那个女人一并严惩。
在某些时候,这种“善待干部”的方式,难免成为官员间某些隐秘联盟甚至效忠的基础。比如众所周知的重庆雷政富不雅视频案,视频拍摄于2008年,但实际上2009年雷政富就向薄熙来坦白了,薄将这事交给王立军处理。结果是,拍摄者被处罚,雷没事。几年后,媒体翻出了雷跟王有诸多亲近交往的故事。
实际上,更早时,某些官员发生类似包养情妇或跟女下属、女服务员有染的事件,当地官场也并不忌讳。
十年前我刚做记者时,跟一些地方官喝酒吃饭,饭桌上,当地一二把手的作风问题都被当段子一样传播,第一说明官员们觉得不是大事,所以敢公开说,否则怎么没人敢公开说当地一把手如何贪腐?第二说明当事官员对自己的作风问题也不太紧张,否则怎么能搞得满城皆知?
当床上的事拿到台上
网络的兴起导致官员性丑闻很容易被摆到桌面上。此前官员公众形象被传统媒体控制,传统媒体不会随便报官员性丑闻,除非他已被查。而网络不像传统媒体那样受到约束,一些举报不经“内部权衡”,直接就放在公众面前。
需知,这种事就怕拿到台面上,拿到台面上,就只能按台面上的规矩办,想帮他的人都不敢伸手。
一个典型的例子是,2008年江苏一个原区委书记董锋的妻子举报他“一夫两妻”,通过纪委实名举报两个月后未见结果。其后董妻在网上公开举报,几天后纪委就上门调查,随后董锋被停职。由此可见,当性丑闻一旦进入公众视野,政府为维护政权的道德形象,对性丑闻必然“零容忍”。
除此之外,网络发达也导致取证手段进步,继续说雷政富,如果你的性爱视频直接被放在网上,不管是雷政富自己,还是想要维护他的官员,还有什么可辩驳的?
同样情况也出现在上海法官集体嫖娼的举报中,嫖娼视频一出,辩无可辩,无人敢维护。甚至平时关系好的,这时候恨不得离远点,当地纪检部门自然可以顺利启动调查。
为什么纪委越来越严厉
就我的观感,从雷政富事件可以看出,纪委系统最终对涉及到的少壮派官员全处理了,未有“痛惜”如在此前,则可能会“控制处理范围”。可以说,对雷政富之后大批重庆官员的处理,是风向标。
除了态度变化外,纪委系统的管辖体制变革也使地方纪委越来越勇于处理此类问题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议规定,地方纪委除了向同级党委负责,“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纪委书记人事提名也必须上级纪委同意。体制一变,谁都明白未来要干什么。
而这些变化使得官员性丑闻从过去的以查贪腐为主,附带查作风问题,部分变成了先查性丑闻,然后带出贪腐问题。可以说,纪委系统的态度和体制变化,是性丑闻处理升级的最主要原因。
至于这位卫生局局长,我不知他的未来命运会糟糕到什么程度,现在看情况不妙(这里顺带说一句,之前一位反腐专家说过:大难临头时,证实最主动的是情人,揭发最坚决的是哥们。而在我们统计的案例中,原配大多还是在“死保”)。
把性丑闻说得最清楚的还是中纪委。它的网站上,有一篇文章专门谈论《外国如何对付官员性丑闻案》:
“要知道,政治对手的猛烈攻击,民意的迅速转向,严重的甚至还可能遭到法律制裁所有这一切,都可能在一夜之间断送当事人的政治前途。”
这句话,在中国其实一样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