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lliamhill官网 2013年09月05日讯】* 国泰航空反对捷星香港的牌照申请
* 指若发牌予外航控制航空公司将开负面先例,窒碍业界发展
* 捷星香港股东包括澳航、东航和信德
4月29日在悉尼机场拍到的一架捷星航运的A330-200客机。 REUTERS/David Gray
路透香港9月5日 - 香港主要航空公司--国泰航空(0293.HK: 行情)周四称,已正式就本地廉价航空公司捷星香港的牌照申请,向香港空运牌照局提出反对;并指此举并非是反对竞争,而是若发出牌照予一间由外航控制的航空公司将开创负面先例,窒碍本地航空业的健康发展。
捷星香港原来由澳航与中国东方航空合资成立,于今年6月引入信德集团为股东,冀为在港申请发牌增加胜算。
香港空运牌照局上月底正式刊宪捷星香港的空运牌照(ATLA)申请,为其开展营运本地廉航迈进一步。捷星香港并委任信德集团董事总经理何超琼担任董事长。
“批准捷星香港在本港营运的牌照申请将违反香港《基本法》第134条,原因是捷星香港并不符合法例规定航空牌照申请人必须以香港作为主要营业地点。”国泰航空在声明中称。
“我们并不反对竞争。事实上我们每天均与香港本地以至来自世界各地的航空公司在业务上剧烈竞争,而成绩亦是有目共睹。”国泰航空表示。
该公司续称,这并非竞争与否的问题,捷星香港的申请会为香港经济带来负面影响。
“将牌照发给一间由外航控制的航空公司亦将开创一个负面先例,窒碍香港航空业的健康发展。所以,批准捷星香港之牌照申请并不符合香港经济的最佳利益,同时亦与香港《基本法》背道而驰。”声明指出。
按照基本法要求,任何有意在港成立航空公司的经营者,须在香港注册,并以香港为主要营业地。运输及房屋局曾表示,当局在审批申请时,申请人是否符合这两项要求,以及其股权分布只属其中考虑因素,而非唯一的考虑。
**指违反基本法**
捷星集团目前已在澳洲、纽西兰、新加坡、越南、日本等地成立廉航,并拟设立其香港作业,及为本地市民提供平均较全服务航空公司低50%的票价,前往大中华、南韩、日本及东南亚的目的地。
此举将会大大打击其他航空公司的竞争力,国泰航空上半年虽然恢复盈利,但净利仅有2,400万港元。
国泰航空指出,捷星香港个别股东之香港居民身份及其持股量,或聘用香港居民作为公司管理人员,都并非《基本法》就主要营业地点定义的先决条件或管理控制权在香港的要求,而捷星香港的管理控制权显然归于在澳洲的总部。
此外,国泰表示,香港国际机场容量紧绌,因此在分配有限的升降时段予航班时,有关当局必须谨慎考虑香港的经济以及整体利益。公司并不认为将仅余的升降时段分配予捷星香港能为香港带来最大的禆益。即使兴建第三条机场跑道的建议获得通过,该跑道最快亦只能于2023年后才可投入服务,未能即时解决机场容量紧绌的问题,这一点尤其关键。
“为何香港容许一间外国航空公司破坏《基本法》的法规及精神,让它借助其在香港成立的航空公司来夺取属于香港的宝贵航权,及令香港与澳洲在航权磋商方面引发明显利益冲突?”国泰表示。
“我们具备了充分的法律理据,指出捷星香港并不符合香港《基本法》规定航空牌照申请人必须以香港为主要营业地点。”国泰航空表示。
国泰航空午盘初段股价涨2.39%,报13.7港元。
原标题:国泰航空反对 捷星香港申请牌照遇“拦路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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