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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9月02日讯】丙吉字少卿,汉宣帝宰相。丙吉担任宰相期间,有一次外出,碰上天子出巡清道,途中发生了一场群斗,死伤者躺在道路上。丙吉从旁边路过,连问也不问,继续前行,椽史(宰相的助手)感到很奇怪。
行进途中,丙吉看见一位农夫赶牛,牛吐出舌头,气喘吁吁。丙吉命人停止前进,派骑吏去间农夫:“赶牛走了几里路了?”椽史认为丞相前后两件事的不问与问有些不解,后者似乎更是小题大做。
有一位属吏用略带讥讽的口吻向丙吉提出疑间。丙吉回答说:“百姓发生争斗,杀伤人命,属于长安(今陕西西安西北)县令和京兆尹(首都长安最高行政长官)管辖的事,他们应当禁止和派人追捕凶手。每年年终宰相派人检查他们的政绩,评定优劣,然后奏报皇上,实行赏罚。宰相不亲自处理小事,所以不应该在道路上过问斗殴事件。现在正值阳春三月,不可能太热,我看见农夫赶牛,恐怕牛没走太远,因为暑热而喘气。如果是这样,就是节令反常,担心会伤害农业生产。三公(承相、太尉、御史大夫)负责调和阴阳,职责所在,应该忧虑,所以我派人去询间。”
椽史听了很是服气,由此知道丙吉理政识大体。
宰相是百官之首,辅助皇帝治理天下。不可能做到事必躬亲,大事小事都管。宰相者,上佐天子理阴阳,顺应四时,下育万物之宜;外镇抚四夷,内亲附百姓。使群臣百官各称其职,各尽其责,关心的是国计民生的重要间题,这就是宰相所主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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