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发令防冤案 冤案的“英明领导”是谁?(图)
【看中国2013年08月16日讯】中共中央政法委出台首个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要求法官、检察官和警察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众多律师及专家认为,执行领导意见干预司法的各级政法委正是冤假错案的制造者。
1996年12月2日,安徽蚌埠人韩某在家中遇害,她的丈夫于英生被司法机关认定为杀人凶手,经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在监狱服刑17年之后,2013年8月5日,此案在安徽阜阳再审,于英生被宣告无罪,当庭释放。
新华网8月15日对此案予以报道,称于英生目前的身体和精神状况都不太好,已赴外地接受疗养和治疗,不愿意接受媒体采访。报道还说,中央政法委近日出台首个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要求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并建立健全冤假错案的责任追究机制。
被抓捕之前,于英生任职蚌埠市龙子湖区区长助理,副处级待遇,也经常为报社写文章。相比中国大部分冤家错案的受害者而言,于英生有更多能力和途径为自己申诉,同时他和家人一直在坚持不懈地努力。
比于英生案更广为人知的很多冤假错案,当事人的遭遇更加凄惨,甚至至今没有得到平反。仅新华网报道里提及的就有,湖北佘祥林故意杀妻案、河南赵作海故意杀人案、河北聂树斌强奸杀人案、浙江张氏叔侄强奸案、浙江5人劫杀案。
其中聂树斌案是指,河北人聂树斌1995年被判犯强奸罪及故意伤害罪并执行枪决,2005年犯罪嫌疑人王书金落网后自供为杀人真凶。但是,河北省法院至今仍以各种理由拖延再审。有报道称,有关方面甚至要求王书金收回口供,继续沉冤。此案从一开始就遭到媒体广泛质疑,十多年来被反复报道,但是司法当局无动于衷,律师也不能看到全部卷宗。
在于英生案件消息的网络跟帖中,也可以看到大量当事人喊冤的案件陈述。这些案件存在各种疑点,但是当事人往往没有任何渠道申诉。呼告大多指向法官腐败或地方领导干预。
谁在制造冤假错案?
中央政法委出台的首个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中,强调疑罪从无和证据裁判原则,对办案程序作出细节规范。但是,指导意见没有涉及司法独立问题,而这被认为是制造冤假错案的真正原因。
知名律师周泽就指导意见要求法官、检察官和警察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提出疑问:“如果案件不是法官、检察官、警察定的,让他们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他们是为领导负责,还是为自己负责?”律师杨学林表示,“中政委天真了。冤假错案不是普通法官、检察官和警察能制造的,罪魁祸首是后面的大脑壳啊。”
网民丛旭日质问:“哪一个普通的警官、检查官、法官有胆量制造冤假错案?哪一起冤假错案不是公检法三家联袂合伙或者是在他们共同的上级的‘英明领导’下才办成的?”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三家共同的上级”,正是发出指导意见的政法委,而政法委的意见往往来自各级领导。
据中共官方媒体报道,随着薄熙来“重庆王国”的瓦解,重庆警方在内部启动了平反冤假错案的行动,逐渐恢复被错误处理的民警的名誉和工资待遇,目前至少已有900名重庆警察得到了平反。这正好说明各地司法和政治领袖的关系以及冤假错案的来源。
人权活动人士滕彪一直致力于为各种冤假错案奔走呼告,并把它作为推动在中国废除死刑的一个途径。滕彪在接受德国之声采访时表示,造成冤假错案的根源在于中国的司法体制,附属于政党利益的司法体制必然产生、而且系统性地制造冤假错案。他还进一步指出,这样的司法体制来自于中国的专制政治。
(原标题:司法不独立,冤案无休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