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融资 地狱或天堂?(图)
江氏入主阿里 意在控制金融
马云的支付宝转让所引起的纠纷已经超越互联网界、风投界,而成为一个公共话题;而随着博裕投资入主阿里巴巴和马云的卸任,支付宝的幕后金主或已浮出水面。
【williamhill官网 2013年07月22日讯】(williamhill官网 记者岳超综合报导)7月12日上午,湘西“集资诈骗案主犯”、原湘西三馆集团总裁曾成杰被执行死刑引起多方关注。7月13日,曾成杰之女曝出长沙中院在执刑前并未通知家属,而随后长沙中院在微博上发表的3个回应更是让公众哗然,业界有许多律师也纷纷在微博上回复表示“长沙中院的回复缺乏最基本的法律常识”。在舆论压力下,长沙中院最后也承认微博言语失当,使曾成杰一案立刻成为民众关注的焦点,也使该案引发出另一个目前更引人关注话题:民间融资和非法集资到底有何区别?如果当前政府鼓励民间融资,一旦政府换届,民间融资是否会象曾案一样,被下一届政府彻底否定,当事人连性命都难以自保?
同属民间融资 结局大相径庭
据报道,2004年,曾成杰通过招标拿到了政府的重点工程,在政府允许的情况下,进行民间融资,但在08年新州长上任以后,曾成杰却被打击成非法集资,之后被判死刑。
然而同样是在做民间融资,但结局却和曾成杰形成鲜明对比的,就是刚刚在6月12日利用“支付宝”推出“余额宝”业务的马云。据报道,截止到6月30日(即推出后的第18天),“余额宝”累计用户数就已经达到251.56万,累计转入资金规模66.01亿元;而其余额宝的理财产品“天弘基金增利宝”,也瞬间成为中国用户数最大的货币基金。
值得关注的是,马云在推出“余额宝”后的第6天,也就是6月18日,证监会曾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余额宝”违规,或将暂停其业务;就在业界纷纷揣测“余额宝”是否也会被认定为“非法集资”之时,7月5日证监会的新闻发布会却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称“支付宝的余额宝属于第三方支付业务与货币市场基金的组合创新,目前各个业务环节处于有效监管中”,也就是说,马云的余额宝不属于“非法集资”。
曾成杰一案引发全民关注之后,民众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是:对于民间融资,“合法集资”和“非法集资”的界限究竟是什么?换句话说,同样是民间融资,为何曾成杰和马云一个属于“非法集资”且必须处以极刑;而另一个却属于“组合创新”予以政策鼓励?而且从规模和风险来看,马云的“余额宝”还都高于曾成杰的“民间融资”。就这个问题,无论是法院还是证监会,都没有给出明确的对比和回复。
近期《华尔街日报》的“中国实时报”的爆料,似乎为马云此次“顺利过关”提供了答案。该报道指,博裕投资(持有者是28岁的江志成,即江泽民长孙)等投资者在去年就收购了阿里巴巴集团5.6%的股份,控制了支付宝(及附属的余额宝)70%的股权,这说明支付宝的真正老板实际已不是马云。
屡获政策协助 马云幕后老板浮现
如果再回顾一下马云在“支付宝”上控股的过程,似乎应证了这个结论。
阿里巴巴是由马云在1999年创立的企业对企业的网上贸易市场平台,前股东包括日本软银和美国雅虎。2003年5月,阿里巴巴投资成立淘宝网;随后在2004年10月,阿里巴巴又投资成立支付宝公司,向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推出了基于中介的安全交易服务。随着支付宝业务的不断扩大,该业务逐渐成为阿里巴巴的核心资产。
随后在2009年6月1日和2010年8月6日,马云通过两次转让将支付宝所有股权从外商合资转移至自己控股的公司(浙江阿里巴巴),而这两次转让并未通知集团股东雅虎和软银,理由是帮助支付宝获得在中国境内的第三方支付牌照。紧接着央行在2010年6月,发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管理办法》,规定获取支付许可证的企业“必须是100%的内资”。由于有了央行的政策支持,马云强行独占支付宝股份的行为由“违规”变为“合法”;而雅虎和软银则被迫在2011年6月22日签下城下之盟,签署了三方协议。
马云在央行政策的帮助下强占支付宝股份一事,在业界立即引起轩然大波。原《财经》主编,著名经济评论人胡舒立撰文《马云为什么错了》称:事前恐怕没有人能够想象,马云,这个本世纪以来常操一口流利英文活跃于国际场合的中国企业风云人物,会偷天换日,把明明属于中外合资企业阿里巴巴集团的核心资产“支付宝”,悄然转入自己控制的私人企业名下,且转让价格超低并显失公允,这严重违反了股东之间的契约,也违反了股东与管理层之间的契约。
许多业界人士也认为,对于股东和公司的经营管理者私自转移公司资产到自己名下,不仅仅是违约,违反契约精神,而是绝对涉嫌犯罪;马云在央行政策的保护下抢夺支付宝股份成功,但其“负示范作用”,可能直接影响海外投资者对中国公司的信任,形成大范围的“支付宝折扣”。
在马云100%控股支付宝之后不久,江志成的博裕投资就入股阿里巴巴,并控制了支付宝(及附属的余额宝)70%的股权。至此,马云为何能屡获政策支持、能长期利用支付宝平台进行大范围融资,且能独占外资股份并靠政策涉险过关,也有了一个合理的解释。而马云在今年5月10日宣布不再担任阿里巴巴的CEO一职,也似乎应证了他“不再实际掌控阿里巴巴及支付宝”这一猜测。
入股阿里巴巴 意在控制金融
就上述结论,也就不难看出:为何曾成杰、马云两人同属民间集资,但两人面临的结果却截然不同;而“非法集资”和“合法集资”的界限,其实取决于其幕后操作者的实权。
另一个问题是,江志成为何要掌控阿里巴巴呢?
有分析人士认为,江志成看中阿里巴巴的“支付宝”,是希望通过支付宝来控制未来的网络金融,进而在未来控制国有银行和金融政策的操纵权,到那时即使江氏家族不再控制央行等金融系统,同样可以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公司来左右大陆的金融政策。
在传统的银行业务中,用户把钱存进银行,通过银行卡来支付消费;而大陆央行从2011年开始下发第三方支付牌照,允许非银行的第三方公司进行存款和支付交易;支付宝在2011年最先获取了牌照,允许用户把钱存进支付宝,并通过支付宝支付费用,这相当于部分取代了传统银行的业务,对传统银行的主营业务形成了冲击。而马云在6月12日对“支付宝”的存款用户推出“余额宝”业务,鼓励用户利用“支付宝”的余额,进行活期存款或定期存款,或购买高回报率的基金,不论用户选择哪一种,“余额宝”都将提供比国有银行更高的存款利率。这也是余额宝为何在18天能吸纳66亿资金的原因。
业界普遍认为,随着“余额宝”为首的第三方支付业务不断扩大,国有银行对金融行业的垄断地位将逐渐被取代,取而代之的是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幕后金主;而北京政府对金融系统的控制力将随之逐渐减弱。6月18日证监会曾宣布“余额宝”非法,7月5日由宣布其合法,或许是北京习李政府与江系角力的结果。
此外,央行在7月6号又继续发放了一批第三方公司的支付牌照,此次包括新浪、百度在内等27家公司都获得了支付牌照,这将进一步加大了削弱国有银行主营业务的趋势。大陆的金融业所体现出来的北京政府的高层角逐是否会愈演愈烈?国有银行是否会被“支付宝”为首的“鲶鱼”所颠覆?媒体都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