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谙官场潜规则的刘志军果然没死
【williamhill官网 2013年07月09日讯】老徐:深谙官场潜规则的刘志军果然没死
果然不出所料,刘志军把命保住了。今日上午,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被控受贿、滥用职权案在北京市二中院公开宣判。法院经审理认为,刘志军的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审判处刘志军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没收全部个人财产。
据媒体公开报导,刘志军不死的最主要理由,就是他曾经为中国的高铁事业做出了贡献。坐过高铁的人都有感觉,高铁确实改变了人们出行的习惯,像北京去上海、南京、武汉这些地方,几个小时就能抵达,路上还可以上网看资讯,安全平稳,确实方便。我去过最大的高铁车站郑州东站,建筑气势恢宏,堪比机场候机室,造价不菲。高铁给人们带来便利的背后,其实是用钱堆出来的。
前不久,中国未来铁路发展的重点,已经调整为城市城际铁路和普通铁路。中国高铁的快速发展黄金期,随着刘志军的落马而寿终正寝。
刘志军案刚刚开始公审时,我就曾撰文评论:刘志军绝对死不了。说他曾经为中国的高铁事业做出过贡献,这只是表面说辞。深层次的原因,是刘志军非常聪明,深谙中国官场的潜规则:
第一,他在位时猛搞“和谐号 ”,与当时的和谐社会建设遥相呼应。如今宾士在东南西北的高铁、动车还在延续这个名字;第二,进了监狱不忘谈“中国梦 ”,并表示因不能为“中国梦 ”做贡献而惭愧;第三,律师称无立功表现,也就是向外传递一个信号,有啥事我一个人扛了,嘴很严,没咬别人;第四,检察院亲自上阵说可以从轻,画外音不言自明;第五,明确表示无论判决是生是死,绝不上诉。生是组织的人,死是组织的鬼。这是对能决定他生死的人的一种尊重,也是一种变相的表忠心。因为他知道,想让你死,上诉也是死;想让你活,想死都没辙!
印象中,建国以来大官不少是被整死的,正式判处死刑执行的,最大的官好像就是当过人大副委员长的成克杰。如今,正部级的刘志军虽然受贿了6000多万,但是他想当鬼的愿望还是落空了,如愿以偿继续当组织的人。也许他还能继续做他的“中国梦 ”?
今天的判决,也许将成为未来的案例。刘志军这样级别的官员,进去后吃的比普通百姓好,住的比我们宽敞,保养的比我们好,专属别墅、专属医生、高速上网、读书写作,基本上就等于是某种强制疗养、另类退休。不过这些开销将要全由纳税人买单。
过两三年,他也许会保外就医。相信全国类似的贪官,现在都应该大大松了一口气。
当你的官位坐到一定高度之后,能决定你生死的,已不再是法律,而是政治。
江公: 刘志军的不死之梦
据说,刘志军最后悔的是:不能为中国梦做贡献了!
但是,他的不死之梦成了生活的真实。那么,在这梦醒与梦碎之间,我们能悟到什么呢?也许,很多事是只能意会不能言传,但有一点必须肯定,他是重罪轻处了。为什么,审判的法官已经阐述了原因,面对公众已经作出了解释。也就是说,主审法官已经承认了重罪轻处,而且有三大理由。
其实,这位法官不过是法官而已,他也决定不了刘志军的生死。轻处与重处,他无非是个木偶,这就是中国法律之悲哀。
当然,不是说杀人就好。如果在中国取消死刑,我也是举双手赞成。可就现有法律而言,不管是面对案例还是法条,刘志军的死缓可就是轻飘飘了。
中国《刑法》规定,贪污金额多少为死刑?我想是一个简单的常识。只要是数额够那就判死刑,这不应该有异议。至于,什么认罪态度好,有悔改表现等,那可是法官与检察官的杜撰。什么叫认罪态度?什么叫悔改表现?纯粹的一个“莫须有 ”。也就是说,你说他有就有,你说他没有就没有。
那一个人身陷囹圄后能认罪态度不好呢?那一个不是想悔改呢?估计没有一个不想对中国梦做贡献的。尤其是刘志军众目睽睽,千夫所指,他敢如何?又能如何?
以成克杰为例,受贿4000万,财产全部追缴,不也是个死吗?
南天一霸曾锦春,无非1000余万,不也是个死吗?
刘志军6460余万元,而且,他身为铁道部长,主持铁路大跃进,使中国铁道至今欠债2、6万亿。在他的庇护下,铁道贪腐成风。一个运输局长,国外存款高达两亿多美元。一个五分钟的铁道宣传片,挥霍1700万。
如果记忆没有断裂,当初7、23动车事故调查时,曾经认定,这一事故主要责任在前铁道部长刘志军。这可是重大责任事故罪!事情到了今天,不知道检察官是忘记此事,还是故意不提,反正是不翼而飞了。一个重大事故的责任不翼而飞,真他妈的悲催啊!
再谈一下检察官的建议:刘志军在高铁建设中贡献突出,要求法院量刑时从轻考虑。
看到这一条,更令人无语。坦率地讲,刘志军是精明的,在高铁的谈判中策略得当,使中国的高铁技术避免付出高价。说他对高铁有贡献也不可否认,可是,请记住,你是铁道部长。事情办的好,是你应该做的。办的不好,恰恰是应该追究的。因为,国家用你做铁道部长,就是让你干好。如果你尸位素餐,如中国足协一样,签一个什么样的合同竟然是稀哩糊涂,还要你这个铁道部长干什么?也就是说,铁道部长,或者是什么部长,干的好,干出漂亮的事,那是正常的,是责任所系,是理所当然。尤其是把他应该做好的工作,拿到法庭上来,并且作为从轻判处的理由,真是对于法律的亵渎。
查遍《刑法》,你无论如何找不到,一个人的工作业绩可以成为法律轻判的理由。
无论如何说三道四,刘志军的不死之梦是梦想成真了。尽管无数的网友是恨得咬牙切齿,但也只能是无可奈何。也好,一个生命留存。可是,我们的反贪大局会如何进行呢?
说一千个理由都没用,牵强附会谁都明白。6000余万的贪腐,可以不死,那么,我们就拭目以待吧!看看不久的将来,无数的贪官被推上历史舞台,他们都会怎么判?
我看过一篇博文“没有宪政梦的中国梦只是白日梦 ”,文章大气磅礴,义正辞严,说理充分。让人感触颇深!
中国梦、宪政梦!都是美好的。当然,刘志军的不死之梦,对他个人而言也是美好的。不过,这对于中国的民主与法制,对于中国的治腐反贪会有什么样的影响,我们无法预测。也许,只有历史会作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