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安倍内阁今天决定有关电力系统改革的阶段性实施方针,将从2015年起分3阶段实施,未来将切割电力公司发电与输电的业务,并实施电费自由化。
2011年311东日本大震灾福岛第一核电厂发生核灾后,日本政府认为有必要进行电力制度的改革。
日本首相安倍晋三所率的内阁今天开会决定电力系统改革的方针。这项改革主要是希望增加新的发电公司,促使竞争,企业或家庭将来可选择电力公司,这有利于推广再生能源。这是日本60年来首度重新检讨电力公司垄断区域供电的情况。
日本经济产业大臣茂木敏充今天在内阁会议后的记者会上表示,“这次的改革不仅是上游的调度及发电部门而已,连下游的零售电力到消费电力之间,都是改革的对象,对于需求的一方来说,选项增多,可促使电费更便宜”。
内阁会议今天决定的电力系统改革方针的焦点首先是以2015年为期,成立“广域系统运用机关”,让电力比较容易跨区通到电力不足的地区。
其次是自2016年起,批准新发电公司卖电给一般家庭,使电力零售自由化,去除大电力公司对家用供电的垄断局面。
第3阶段是以2018至2020年为期,实施发电与输电的业务分离,输电网也开放给自然再生能源发电公司等,予以公平利用。
目前由政府批准才能过关的电费计算方式、家用电费等制度也将废除,可自由订电费标准。
不过日本媒体报导,经济产业省原先的方案是载明于2015年向国会提出发送电分离的法案,但今天内阁决议中所决定的内容仅记载“期待提出”,被视为打了折扣。
这主要是执政党自民党内部有人认为电力公司的体质将减弱。日本的电力业界对于公司发电与输电分离的切割作法表示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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