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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当代隐秘的婚姻:12岁的新娘(williamhill官网 )

 2013-03-22 02:29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2

这个发生在贵州六盘水市六枝特区一个村庄的故事,并不是一件乡村喜事。事件背后,是一个贫困的乡村离异家庭以及留守儿童遭遇的尴尬困境。贵州六枝特区陇脚乡大坝村12岁的女孩小丹,在父母离婚后,经人介绍“嫁给”安乐乡岩脚寨一个28岁男子。小丹坐在“婆家”床上,这个平时爱看动画片的小女孩其实不理解自己这段隐秘的“婚姻”。

要不是因为母亲去世回家奔丧,黄梅或许至今都还不知道,12岁的大女儿小丹已经“嫁人”。像当地许多少男少女一样,黄梅与前任丈夫王阳在一次乡镇集市上相识、相恋。6年恋爱后,1998年两人喜结连理。婚后,育有两个女儿,大女儿叫小丹,小女儿叫欢欢。

小女儿出生后,黄梅发现丈夫情绪上有了变化。“尿片他也洗,但是心里就是不高兴。”时间长了,黄梅才知道丈夫“心里不高兴”的原因,因为自己生了两个女儿,丈夫想要一个儿子。后来,王阳在家的时间越来越少,而两人的争执也越来越多。二人开始提出离婚。

2008年,两人协议离婚。大女儿小丹抚养权判给爸爸王阳,小女儿欢欢则跟着妈妈黄梅。离婚后,黄梅准备带着欢欢到黄果树风景区一家餐馆打工。得知妈妈和妹妹要走,小丹哭着央求黄梅带着她一起走。“我真没有能力抚养两个孩子。”黄梅不得不只带女儿欢欢离开,小丹只有跟着爸爸王阳生活。由于王阳常年在外打工,小丹一直跟着爷爷奶奶住在一起。

“我经常给她买一些衣服寄过去,有时间也给小丹织毛衣,但还是觉得很对不起她。”有时候,觉得小丹不太喜欢衣物,黄梅也会买一些玩具寄过去。“一个会眨眼的洋娃娃。”“我恨妈妈。”而小丹嘴里始终重复这句话。小丹口中对黄梅的“恨”,从她带着小女儿欢欢离开时就存在了。

因为小女儿监护权判给黄梅,与小女儿生活在一起,这让小丹觉得黄梅“不要自己,只要欢欢”。黄梅说,这应该是小丹“恨”自己的原因。2013年1月,黄梅接到母亲病危消息后,立即赶到家中照看。第二天早晨,母亲就因病去世了。

母亲的葬礼,在一周后举行。葬礼结束当天,刚刚哭完的黄梅还没有缓过神来,从邻近陇脚乡大坝村赶来参加葬礼的王大民把黄梅叫到一边。“嫂子,我跟你说个事情,小丹被卖到岩脚寨去了,嫁给一个28岁的男人,你一定要想办法把她救出来。”这个叫王大民的男人是黄梅的小叔子,女儿王小丹的亲叔叔。

小丹住到岩脚寨民二平家,已有半月之久。 她说,她是自己过去的。而黄梅宣称,女儿是在别人的介绍下,通过媒人“嫁”到民家去的。

“当时,阿姨说带着我去玩,我在家没事就跟着去了。”在跟随母亲返回坡贡的车上,王小丹告诉记者最初去民家的情况,她说自己到民家是去玩,称呼民二平为“哥”,称民二平的父母为“姨妈姨父”。同时,民家对她很好,民二平不仅带她去赶集,还买新衣服给她穿。

在警方的调查中,警察了解到,是小丹的父亲王阳有意将女儿嫁出去,暗地里找人给她寻找婆家。最后,在同村亲戚民文秀的介绍下,王小丹到了岩脚寨。但记者找王阳求证时,对方拒绝回应,只是称想把女儿接回去,尽到自己做父亲的责任。

小丹在民家平时做洗碗放牛的活,有空就跟民二平一起看电视,或者到村子里玩耍。小丹说,到民家后,她每晚都是与民二平的妈妈一起睡觉。整个采访过程中,民家一直回避记者的采访,很多情况都没法得到民家的回应。

小丹去“婆家”前,与爷爷奶奶住在这座摇摇欲坠的木房子里。爷爷已经70多岁,且腿脚不好,常年杵着拐棍。奶奶有60多岁,身体也不怎么好。小丹还没“嫁人”之前,在家很乖,几乎包揽了所有家务活。

原标题:隐秘的婚姻:贵州12岁留守儿童被嫁给28岁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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