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允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和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通过成立资产管理业务部门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借此扩大国内基金管理市场。
目前公募基金公司是中国共同基金市场的唯一参与者,但自今年6月1日起,这一状况将发生变化。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CSRC)表示,该变化将使国内散户投资者在投资公募基金产品时拥有更多选择。
证监会于去年12月就此问题发表了一份征求意见稿,而上周最终发布的《暂行规定》表明,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以及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目前都有资格参与共同基金市场。
但按照证监会的规定,申请开展基金管理业务的资产管理机构必须具备三年以上的证券资产管理经验,满足近三年来在监管部门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等条件。
所有三类机构必须成立一个基金业务部门来从事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按照证监会的规定,该机构可以是独立子公司,也可以是公司内部的一个部门。此外,该基金部门应当建立独立的基金投资决策流程以及相关防火墙制度,防范该机构与母公司内部的利益输送与利益冲突。
证券公司申请开展基金管理业务还必须满足资产管理总规模不低于人民币200亿元(合32.4亿美元),或集合资产管理业务规模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而保险公司则还须满足资产管理规模不低于人民币200亿元。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则须满足近3年证券资产管理规模年均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
证监会在暂行规定中表示,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和创业投资管理机构如申请开展基金管理业务,纳入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范畴管理,而去年12月份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中对此则未提及。
这一变化是中国向香港和新加坡等亚洲其他地区的大资产管理市场模式转型的一部分。
在暂行规定实施之后,中国将只有期货公司仍然不能参与公募基金管理市场。
散户投资者是中国股票市场的主导力量,他们在市场中所占份额高达80%左右。
为稳定中国股票市场,监管当局一直在鼓励散户投资者选择专业的基金管理机构管理其资产。
截至2012年底,中国国内基金公司共登记发售了1427只公募基金产品,资产总额达到人民币2.8万亿元,仅占中国股票市场总市值的仅1.2%。
按照暂行规定中提出的要求,市场人士预计约有50家机构具备参与共同基金市场的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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