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钓人士焚五星旗被判入狱9个月(图)


古思尧去年6月在香港中联办外悼念李旺阳集会中焚烧五星旗(网络图片/williamhill官网 配图)

BBC:简讯:香港保钓人士侮辱国旗被判入狱9个月

香港东区裁判法院周四(2月7日)判处香港社运人士古思尧先后玷污和焚烧国旗罪名成立,即时入狱9个月。

古思尧被控先后于去年6月在香港中联办外悼念李旺阳集会中玷污及焚烧国旗,以及在今年元旦大游行时玷污国旗和区旗。

裁判官在作出判决时表示,古思尧的行为破坏了公众秩序,而且不顾后果,行为卤莽,需要谴责,因此给予阻吓性的刑罚。

古思尧是香港知名社运人士,过去曾多次因为参与街头示威行动而被捕或入狱。

去年8月15日,古思尧与多名香港保钓行动委员会成员一起成功登上钓鱼岛而为更多华人熟知。


主场新闻:古思尧烧国旗囚9月 “我系替天行道”

社运人士古思尧被控在去年六月和今年元旦的游行中,沾污国旗区旗,今日被重判监禁9个月。思尧没有律师代表,拒绝求情,又说这样做只是要表达对中央的不满。社运人士叶宝琳在Facebook引述古在庭上说:我和控方人鬼殊途,我烧国旗系替天行道。

港台报道,裁判官判刑时表示,被告手持涂污的国旗及区旗挥动,在公众地方焚烧旗帜,都是亵渎和侮辱国旗和区旗的行为。裁判官覃有方认为,不论被告的目的是如何高尚,但违反法律和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都不会被大众接纳和尊重;又指出,被告在集会期间烧毁国旗,而旗帜是由塑胶制造,行为鲁莽不顾后果,无理会在场人士的风险,应该谴责,要判具阻吓力的刑罚,决定焚烧国旗判监6个月,至于涂污国旗则判监3个月,分期执行。

控罪指出,古思尧去年6月10日在悼念李旺阳的集会中,于中联办外焚烧国旗。另外,于元旦游行手持涂污的国旗和区旗。

商台报道,古思尧在庭上表示,知道焚烧和沾污国旗需要监禁,但这样做是不满中央和特区政府处事手法,认为是替天行道。

警方近年积极执行国旗法,昨日才拘捕一名男子,涉嫌把沾似粪尿的国旗相上载至facebook,触犯了“侮辱国旗”罪。现在疑犯获保释,下月初到警署报到。

到庭听取判刑的社民连立法会议员梁国雄认为,判刑过重,相信可以就刑期上诉,但要先征求古思尧本人同意。

梁国雄表示,古思尧不惜监禁都要表达政见,又认为古思尧烧国旗,只是想和平表达政见,判刑较袭警等罪名更重,法官显然不明白这点,他认为国旗法与区旗法已过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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