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之声:律师探朱承志,邵阳当局设障
继去年底中国维权人士朱承志案被移送检察机关后,目前北京维权律师刘晓原和王全章正式接受朱承志家人委托,成为朱承志案代理律师。1月3日晚间,两位律师抵达邵阳;1月4日,律师到达邵阳检察院、公安局及看守所,要求复印案卷及会见朱承志,邵阳司法部门一天之内变换多种说法,阻止律师合法要求。至下午称已对朱承志变更强制措施,改为“监视居住”半年时间。
邵阳司法部门阻止律师合法要求。4日下午对朱承志变更强制措施,改为“监视居住”半年时间。(网络图片/williamhill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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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年62岁的朱承志为中国知名维权人士,曾参与救助天安门访民,参加福州三网友案、王荔蕻案等的围观行动。朱承志案由去年6月发生的李旺阳事件引发,2012年6月6日,邵阳民主人士、工运领袖李旺阳,出狱不久后接受香港媒体访问揭当局狱政暴行,随后在警方监视治疗的医院中离奇死亡。朱承志于李旺阳去世后赶至现场并发出李旺阳死亡图片和现场视频,其后因质疑李旺阳死因,香港民众爆发多次大规模游行示威活动。
2012年6月8日,朱承志拒绝邵阳警方要求其签署“不关注李旺阳事件保证书”,随后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拘留期满后被继续羁押。7月25日,家人收到邵阳公安局发出正式批捕通知,指朱承志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12月25日,邵阳公安局通知其家人,此案正式移送检察机关。其后,中国活动人士王荔蕻等发起“网络联署要求释放朱承志”活动,至目前已经有来自世界各地的数百人签名。
“他们要阻止律师复印案卷和会见”
据律师刘晓原向德国之声介绍,1月4日上午八时半,当他们冒雪赶至邵阳检察院公诉科要求阅卷和复印卷宗时,接待人员告知:朱承志案件刚刚退回邵阳巿公安局补充侦查,七本案卷和起诉意见书已全部退回,无法提供律师阅卷复印。
九时半他们赶至邵阳看守所,值班人员称朱承志案件特殊,需领导亲自出面决定,看守所政委向律师表示需按预约安排会见。律师回应按照法律规定无须预约,看守所负责人再次回绝。至下午时分,看守所方称已对朱承志变更强制措施,改为“监视居住”,律师刘晓原透过朱承志姐姐获悉,邵阳警方已于1月4日火速将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送达朱承志家人处,未透露具体“监视居住”地点,只称在“某宾馆”。
刘晓原指,1月4日全天邵阳司法机关所为,可以窥见朱承志案件多处端倪及邵阳警方涉嫌“罗织罪名”行为。他也再次强调,朱承志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尤其不构成警方指控的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朱承志案,公安侦查了半年多时间,检察院只审查十天就给退回,说明证据严重不足。他只是拍了李旺阳去世照片和视频发到网上,这个指控是不能成立的。”
他也指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即使对朱承志变更强制措施,朱承志在邵阳当地有合法固定居住场所,应在家中执行。目前邵阳司法部门一天之内仓促变换说法,意在阻止律师介入:“他们可能是要阻止律师,第一是不能复印案卷材料,按规定我们可以复印材料,他也要提供公安的起诉意见书给我们,他们称案卷退回公安,在公安侦察阶段可以不给律师复印材料;我们要求会见,他们又称不在看守所了,但变更强制措施后监视居住按照法律规定,律师也是可以会见的。”
福建三网友案中,朱承志参与围观行动
“朱承志被秘密监视居住陷入更大危险”
维权人士王荔蕻在接受德国之声采访时认为,邵阳公安自知不能拿出有说服力的证据后,在媒体、网友及律师介入压力下,没有纠错勇气,只能一再变换说法,这也显示邵阳当局依然在采取拖延手段:“我觉得他们没有诚意,在采取拖延手段,他们为什么不让律师去见朱承志,我们现在担心朱承志身体状况,他已被关押200多天,现在又说改为监视居住,谁知道他们把老朱送到哪里了?”
刘晓原和王荔蕻都认为,在“秘密地点”的“监视居住”将使朱承志陷入更危险的境地。王荔蕻呼吁公众继续关注此案,刘晓原也表示明日(1月5日)将继续向邵阳公安机关要求会见朱承志。
法广:发李旺阳死亡照片惹祸 朱承志改监视居住
李旺阳生前好友朱承志 DR
发出湖南民运人士李旺阳死亡照片,又拒绝改口接受李旺阳死于自杀的民运人士朱承志,上月被移交检察院,控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4日突然被改为监视居住六个月,但又不在家中。其辩护律师指,当局的做法违法,目的是阻止朱承志见律师。
受朱承志委托的律师刘晓原4日抵达邵阳检察院,要求阅卷和复印卷宗,但接待人员表示,朱承志案件刚退回巿公安局补充侦查,相关文件已退回,无法让他复印。刘晓原赶至邵阳看守所,值班人员拒不让见,争持至下午,看守所表示,已对朱承志变更强制措施,改为“监视居住”,但其家人未获透露具体监视居住地点,只表示是在“某宾馆”。
刘晓原续称,朱承志只是把李旺阳去世照片和视频发到网上,指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是完全不能成立的,公安侦查此案半年多,提出检控,但检察院只审查十天便退回,说明证据严重不足。
他又指,朱承志在邵阳当地有合法固定居所,故此监视居住应在家中执行。当局做法明显违法。他估计,当局的目的是在阻止律师介入,不让他复印文件和见朱承志,因为一旦改为监视居住,“由于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律师会见就要经过侦查机关批准了。”
对于朱承志被改为“监视居住”是好是坏,维权律师有不同意见,但普遍担心,朱在不知名的“监视居住”地点,可能被虐打亦无人知晓。
民运人士李旺阳在香港传媒播报其访问片段后两天的2012年6月6日死亡,其好友朱承志赶到医院后,把李的死状上载网站,引发公众对李“自杀”的官方说法,香港更爆发万人上街示威活动。朱承志其后拒绝应邵阳公安要求签署“不关注李旺阳事件保证书”,被处以行政拘留十天,期满后再遭羁押。12月25日,当局通知朱的家人,朱承志因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移送检察机关。维权人士王荔蕻和艾晓明等人随即在网上发起联署,要求释放朱承志,短短两天,有超过四百位海内外人士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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