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经营多年的网络实名制终将立法。专家认为没有言论自由的保护性法律,限制性法律难以实施。
“人民日报等媒体忙活好几天,原来是为网络实名制准备舆论条件啊!”今天很多中国网民都和@张文祥一样恍然大悟。新华社消息说,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草案24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规定实行网络身份管理。
决定草案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为用户办理网站接入服务,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终端等入网手续,或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服务,应当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时,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对于用户的网络身份管理,可以通过后台管理进行,用户发布信息时仍可选用其他名称。
这就意味着在中国备受争议的网络实名制即将立法。财新网报道称,“如无太多争议,这一草案将在28日被常委会表决通过”。
政府多年苦心推进,实名制终于修成正果
“中国人大应该禁止任何人网上匿名”,清华大学新闻学教授李希光2002年谈及新闻改革时提出这样的建议,被认为是中国网络实名制的源头。李希光的建议遭到网民的普遍反对和斥骂,被称为"李希光事件"。从2003年开始,中国政府部门从网吧、高校、网络游戏、博客等各个方面开始推进网络实名制,每一次都遭到网民的强烈反弹。
网络实名制立法提案始于2008年。当年10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答复网络实名制立法提案,虽未通过提案,但表示“实现有限网络实名制管理”将是未来互联网健康发展的方向。
2012年一开始,中国政府就收紧了网络管控,3月16日,新浪、搜狐、网易和腾讯微博共同正式实行微博实名制。
从本月18日起,《人民日报》连续4天发表题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互联网:依法监管是各国惯例》、《网络需要依法运行》和《依法才能更安全更方便》的文章,强调要立法对互联网进行管理。
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教授展江在接受德国之声采访时认为,这次人大《决定》并不是突然出现的,而是年初加紧互联网舆论管控的一部分动作,由于官僚机器运转很慢,到现在才将草案制定出台。
实名制是否关上了网络反腐的大门?
言论自由不予保障,实名制没有前途
展江教授认为,中共十七大以后,胡锦涛提出要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大多数中国民众通过博客、微博等网络平台,才有机会实践这些宪法早已赋予的权利。而在中国言论自由得不到法律保障,网民上网发言面临风险,例如著名的重庆任建宇案中,年轻的村官竟然因为转贴被判劳教两年(后因舆论反弹及王立军、薄熙来事件影响,重庆方面宣布撤销其劳教决定)。展江说,类似的事件,重庆的做法虽然很典型,但是其他地方也有发生。网民们担心实名制令风险增大,乃在情理之中。
韩国从2002年开始推行网络实名制,2007年正式实施,成为中国官方媒体反复借用的宣传材料。然而,韩国网络实名制实施后,网络攻击有增无减,个人信息频频泄漏。2012年,韩国宪法裁判庭经全体法官一致同意,宣布“网络实名制”违宪。展江认为,网络上固然有部分虚假信息,但并不足以令人担忧,令人担忧的是对个人隐私的侵犯。从这个立足点去加强网络管理,他并不反对。但是韩国的教训证明,网络实名制导致更多的隐私安全问题。
网络揭发和“人肉搜索”是中国民众反腐的一个主要渠道。网民@张显说,“网络实名万民为先,财产公示领导在后”。@郭小芋头则认为,“让你们公布个公务员财产,你们说侵犯公民隐私,现在天天喊着网络实名制。我只能认为你们怕人举报,从源头管住举报人。”展江教授建议,应该首先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升为法律,并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同时对言论自由制定保护性法律,然后才能进行限制性立法。否则,网络实名制最后可能法不责众,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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