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监管机构建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承销方如果发布相关上市公司的
虚假信息将承担刑事责任。
香港监管机构建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承销方如果发布相关上市公司的虚假信息将承担刑事责任。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表示,新措施将使承销方改善尽职调查,准备好上市文件,减少投资者的风险。
上述建议提出时正值香港出现许多涉及公司危害投资者的财会丑闻。
新的规则需要香港立法会通过。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负责人阿什利·奥德尔说,新规则将使承销方提高标准,正确选择交易,这样应该能够减少涉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投资者以及其他方的风险。
监管当局说,刑事责任取决于承销方“在知情的情况下或者在考虑不周的情况下”递交包含虚假内容和有误导的事实,或忽略事实,导致投资者作出错误决定。
如果新规则被立法会通过,将从10月1日期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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