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湘陵夫妇同堂受审
今天上午,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长沙市规划局原副局长顾湘陵和其妻子吴利君涉嫌受贿案。该案是衡阳中院迄今为止审理涉案金额最大的一桩官员职务犯罪案件。
站在被告席上的顾湘陵显得有些憔悴,声音低沉。这个平日喜好出席各种房产论坛,并总能侃侃而谈的“专家型”规划官员已经没有了昔日神采。
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顾湘陵在担任长沙市规划局局长助理、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房地产项目规划报建审批及工程项目、设计业务的承揽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344次单独或与被告人吴利君、顾湘衡(其弟,另案处理)共同收受49人的贿赂折合共计人民币2146.2959万元(未遂108.4574万元),马来西亚币0.5万元;顾湘陵另有4943.602671万元人民币的财产来源不明;同时被告人吴利君还被控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据《法制日报》记者了解,顾湘陵落马前已调任长沙市市政局局长。
“顾湘陵的受贿行为主要是发生在他担任长沙市规划局局长助理和副局长期间,2005年到2009年长沙房地产开发热时,也是顾湘陵涉嫌受贿次数最多、受贿金额最大的时候。”衡阳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刘建成向《法制日报》记者透露,顾湘陵受贿的频率和金额,也间接反映出长沙楼市十年来的冷热状况。
那么,一个副处级的规划局官员,缘何能在10年内悄无声息地敛财达7000余万元。随着案件的开庭,这名坐拥上亿家产规划官员的敛财手段也慢慢地浮出了水面。
特殊广告“生意”牵出受贿大案
如果不是情妇李兰(化名)被另外一桩腐败案件牵连出来,顾湘陵的腐败行为也许还不会这么快败露。
在衡阳市检察院反贪局,办案人员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了顾湘陵案发的全部过程。
2011年1月,湖南省某厅副厅长因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被湖南省纪委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在调查该案时,其中有一名向该副厅长行贿的长沙某房产公司董事长王明(化名)为了立功,主动向检察机关举报了他曾给了一个名叫李兰的女子一桩特殊广告“生意”。而这个李兰实际上就是长沙市规划局原副局长顾湘陵的情妇。
2008年下半年的一天,王明和顾湘陵、李兰在一起吃饭。席间,王明聊到他的一个房产项目要做户外广告,李兰听得这个消息后,就想到自己有个朋友谭某正好是做广告业务的。
“如接下这个业务既帮了朋友,自己也可以从中赚钱。”于是李兰就跟王明透露她有个朋友是开广告公司的,请王明关照其生意。
为了满足情妇的这一请求,顾湘陵也跟王明打招呼让其支持。
而对于顾湘陵,王明一直心存感激。2004年,王明在长沙开发的一房产项目规划方案在长沙市规划局审查时,由于该项目方案不符合规划要求,两次都没有被批准通过。在此情况下,王明通过朋友找到顾湘陵帮忙,方案才顺利通过。
考虑到顾湘陵在自己开发的项目中给予了很多关照,为了表示感谢,王明也想借这个广告业务的名义送几十万元钱给顾湘陵。王明于是派人问清楚广告底价为70万元后,他给李兰介绍的广告公司汇去了110万元广告费。款到位后,广告公司按约定给了李兰38.72万元钱。
王明后来作为某副厅长腐败案件的行贿人,当时正在接受检察机关调查,为了立功,他把这事情举报出来了。“这笔钱表面上是给了李兰,实际上给的是顾湘陵。”
专案组获取这一线索后,立即派员对此事进行初查,结果发现王明举报的情况属实。
此时已调任长沙市市政局局长的顾湘陵得知检察机关在调查其情妇时,开始四处活动,企图“摆平”此事,但是毫无效果。
2011年7月11日,湖南省纪委对顾湘陵实施双规,同时被双规的还有其在长沙市规划设计院担任院长助理的妻子吴利君。
案件移交司法机关后,湖南省检察院指定衡阳市检察院侦办此案。经衡阳市检察院决定,2011年8月28日,顾湘陵和吴利君因涉嫌受贿犯罪被衡阳市公安局执行刑事拘留,经湖南省检察院决定,2011年9月10日,顾湘陵和吴利君被衡阳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2012年8月2日,衡阳市检察院以顾湘陵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吴利君涉嫌受贿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向衡阳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2012年12月10日,衡阳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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