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九六六年仲春的一个下午,当时我骑车从保定市出来准备回家,到半路的旷野中时,只听“喀嚓”一声雷声,但没下雨。当我骑车到保定东边蔡庄村时,就听人们说,刚才打雷劈死人了。
被劈死的人叫老付,当时,他正在院子角落的小屋盖着被子睡觉。雷是从小窗户进去的,小窗户和被子(盖在胸部的部分)被烧了个篮球大的洞,屋内的其他物品还是原样。老付死了,但全家人如平时一样,并没有悲哭。女儿一边扯着白布,一边对乡亲们说:“父亲失了天火”。
老付那年七十二岁,曾有四个孩子,一生馋、懒,吃酒耍钱(赌博),欠了账就卖地还钱。老付三十多岁时,家中原有的几十亩地慢慢被他卖完了。地卖完了又开始卖宅基地,乡亲们为了给孩子们留个住处,谁也不买他的。老付一看没人买他的宅基地,就在家如野兽般的折腾。小孩的妈妈一看这日子无法过了,就把十三岁的长女送去做了童养媳,十岁的长子送到姨家去干活,将七岁的二女和五岁的次子留在家中,自己到保定市一家工厂打杂。
某年冬天的一个晚上,老付先把炕洞放上柴,接着点着火。当火烧着时,老付抱起次子就往炕洞内塞。五岁的孩子哇哇大哭,使劲挣扎,因洞口小,孩子没被塞进炕洞去。但孩子的头发、脸都被烧了,已经半死了。老付一看孩子没死,就把孩子的脖子放在门槛上,用绳子勒死了孩子。接着,老付又要杀害次女。次女看到弟弟被杀害的惨景,赶紧藏在小柴棚里,钻进柴堆里不敢动。老付在院子里喊骂了一阵子,也没有人理他。第二天天刚亮,可怜的二女儿就偷偷的跑到邻居家躲了起来。在保定的妈妈听说此事,两天时间就把眼睛哭瞎了。
十几年后,孩子们逐渐长大,就在旧宅基地上翻盖了新房,同时在院角落盖了个小屋给老付住,每顿饭给他盛好放在小屋门口,全家人都不理他。每天晚上十点,老付的大脚趾开始剧痛,鸡一叫,痛就止,痛了几十年。
事实见证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天理,只是来早与来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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