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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大陆,金山网络公司炫耀员工连续疯狂加班,一个星期都“没碰过床”的消息引发争议,有中国律师指出,企业强迫员工超时加班违反劳动法。
据中国官方人民网9月4日的报道,就在金山游戏公司最近发生员工猝死消息发出前不久,其属下的金山网络公司发布了一张员工趴在工位上睡觉的照片,并称公司刚刚发布了一款新产品,员工为保障新产品顺利运营纷纷加班,“连续加班一周没有碰过床,困了就睡在桌子上”。
有中国网民就此指责金山网络公司的加班文化是以牺牲员工健康为代价,把员工当机器使唤。金山网络公司随后很快删除了上述微博。
人民网的报道说,北京律师邱宝昌就此指出,中国法律对员工的劳动时间,和加班时间都有严格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总部在美国纽约的非政府组织“中国劳工观察”的李强表示,中国很多企业公司的员工工资很低,竞争力极强。这些员工为了增加自己的工资和保住工作,就被迫加班多个小时。此外,中国企业里又没有维护工人权益的独立工会:
“过劳死这种情况在中国是经常发生的。总体来说是因为工人员工的工资比较低。这样的话,他不加班的话生活很难维持,那么他自己要加班来增加他的工资。但另外一方面也说明,中国的劳动法没有得到执行。而办公室的这些员工也面临着激烈的竞争,他不加班的话可能就不能保住这份工作。这就造成了这种过劳死。另外还有个核心的问题就是说,工会起到的作用有限,又没有工人自己的组织,所以工人维权还是处于比较艰难的情况。”
人民网的报道说,北京邱宝昌指出,金山公司的员工如果是被迫加班,公司就涉嫌违法,员工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到法院起诉。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中国学者王军涛博士表示,中国劳工法虽然有保护工人权益的条文,但却不能得到充分实施:
“问题不是中国没有法律,而是中国没有保障这些法律实施的司法条件和政治条件。中国的法院比较腐败,而且中国的司法系统这些年也是在逐渐的建设过程中。更多的还是在政治条件上,比如说,如果工人有自由结社权的话,他们可以组织罢工,组织示威游行,向一些国家机关反应问题。但是在中国,由于不允许结社,所以个人在这方面就一盘散沙,那么老板对工人就有更大的势力。”
在中国大陆,近年来,企业员工因工作过度猝死的消息时有发生。《北京晚报》曾报道,今年7月17日晚,一年仅24岁的淘宝网店女店主因连续通宵熬夜,在睡梦中猝死。去年11月初,百度地图技术研发人员林海韬在上海休假时因心脏衰竭死亡,他生前发微博称,曾48小时不休不眠。2006年,华为员工胡新宇在公司连续加班30多天后,倒在电脑键盘上死亡。
(原题:中国金山网络公司员工疯狂加班 律师指强迫超时加班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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