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按:这是我近期在《南都周刊》专栏上所写的文章,谈了对几件时事的感受,欢迎大家批评指正。2012年9月4日7:13分成都
最近几天有保钓运动的新闻,有湖南永州唐慧案的后续,亦有周克华案的一些疑云,但我还是被几条相继出现的关于市场秩序和政府官员充当保护伞的新闻所吸引。《小贩赚1700元被收走1620元 引发省长关注》,说的是湖南省长沙市市场收费的乱象,小贩辛苦贩卖所得,不足其赚钱总量的百分之十。省长知晓此事后,说不管是谁投资的市场,都要接受政府的监官和指导。这话初看没错,但引发这种收费乱象的实质,本身就是钱权交易的结果。换言之,已经有政府机构和官员在其中贪利,再来个政府监管和指导,叠床架屋,恐怕造成的是政府有关部门的权力更大,从而形成无法解决问题的恶性循环。
事实上这种担心并不是多余的,广东东莞所发生之事,可为前事之戒。“东莞石碣4名局长落马后市场物价下降10%”,这些官员深度介入市场,成为市场主要经营者的保护伞,从而使得物价畸高,影响民众的正常生活。颇为吊诡的是,这批被挖出来的保护伞,之所以能成为保护伞,当初可能也是打着整顿市场之名,而行垄断和扰乱市场之实,而导致的恶果。像东莞这样在广东掀起的“三打两建”热潮中的一点“成果”,恐怕不能期望过高,因为没有真正公正的法治来为市场保驾护航,最终只能是治标不治本。不特此也,还有新闻进一步说,“广东半年查出1931个充当保护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说“三打两建”这种社会运动式的管理方式看上去不凑效,但这种“凑效”是建立在短期内迅速整治,而非法治范围内的长治久安。其流弊便是一阵风式的管治,等风头一过,便死灰复燃。而且在这种整治为此一热潮中不受约束的整治者提供了贪利的机会。也就是说,“三打两建”不仅无助于保护伞一事之真正解决,而且会积重难返,沉疴在身。
与此同时,《人民日报》海外版报道说“2010年,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在各地铺开,共有69个县(市、区、旗)成为试点单位,北京市西城区名列榜首。而此前,中纪委、中组部已在江苏睢宁县、四川成都市武侯区和河北成安县3地进行了为期1年多的试点。”无论媒体还是专家,乃至有些官员,都说“政府推动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已成趋势”。因此“阳光政府”和给权力套上缰绳的说法,四处喊得震天价响,但实际效果如何呢?比如北京西城区权力运行的5000余项清单中,绝大部分事涉行政处罚,你能保证可以对它真正套上缰绳么?政府官员来自任命,政府机构有着强悍的自利驱动,具体实施者有贪腐的条件和能力,你能让他们自己解决问题么?你能不能想像一匹毫无约束的烈马,自己给自己套上缰绳?如此异想天开,除了自欺欺人,恐怕没有别的效果。
湖南、广东、北京三地所发生的事情看似不同,但其深层原因有其不可抹杀的内在同质性。即政府的权力过大,对市场和民众的生活介入过深,不遵循“守夜人”的原则。有的政府机构和官员,不仅不“守夜”,监守自盗不说,还变成打家劫舍者的保护伞。充当了实质性的保护伞后,又假装来充当守夜人的角色。用守夜人的角色逐步扩大权力地盘,再次充当某些打家劫舍者的保护伞,从而形成无法自解的恶性循环。没有真正独立的司法体系来为市场保驾护航,每一次对市场的整顿,每一次官员的指示和社会运动乃至群众运动的管理模式,只是进一步膨胀政府机构和官员们的权力,根本无助于市场的健康运行,使得交易成本高企难下,营业者无利可图。湖南小贩被收走百分之九十几的利润,便是必然结局。表面上此次因省长指示而有所改进,但事实上不会有丝毫实质性的变革。沈阳市众多商铺因政府部门的强征,而大规模关闭,到后来又奉政府之命,重新开启,其实质也是政府强权的无处不在。
真正良好的社会是“小政府、大社会”,可是我们的政府机构和官员们,却借每一次冒似为民整顿市场的机会上位,扩大自己的地盘与权力。当每次叠架而成的极大权力出现更糟的新情况时,又来一次一阵风的整治,不仅侵蚀民间少得可怜的自我组织维护——如同业公会的自治,而且使政府成为巨型利维坦,让所有良性的改变成为不可能。市场离不开政府对私有财产的保护和对契约的执行,但并不需要政府直接干预市场现有秩序,而是要政府为市场运作提供必要的法治基础。但当民众对一个政府没有有效制约手段的时候,我们怎能期望政府公平地提供有效的私产保护和契约执行?没有真正独立的法治系统来保证市场规则的实施,只有依靠一个不受制约的政府来频繁地采取社会运动模式,来加以治理,一个健康的市场怎能在此种情形下实现?健康的市场运营需要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而充满保护伞机制的市场运营自然违背这样的市场道德原则,因而扭曲市场的价格,减少了经营者的利益,增加了社会交易成本,并使社会整体利益受损。这也就是WTO组织中的不少国家,为何不承认中国经济模式是市场经济的原因。
2012年8月19日晨7时 于成都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