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要正式起诉邹恒甫啦!
其“声明”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正告仍在侵害北京大学声誉的其他个人或机构,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正告”乃“严正地告知,明白郑重地告知”,所谓“正告天下”者也。
好不威风,真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谁让它是北大呢?
看来北大要“杀鸡”来“吓猴”了!
凭良心说,北大此举实在也是出于无奈。周其凤校长好歹也与蔡元培是超时空之“同僚”或曰“同竂”,怎么一说蔡某人就什么都好,一说周某人就什么都不好?就说《化学之歌》或《妈妈的油茶果》吧,哪一首不是一个理科成功人士的文科经典之作?怎么就贬成这个样子?
好家伙,机会终于来了!
这邹恒甫民愤也忒大了!
瞧那马克•吐温到底是逻辑高手——有一次答记者问,他说:“美国国会中有些议员是婊子养的!” 国会议员们大为恼火,纷纷要求道歉,否则便要诉诸法律!几天后,道歉出来了:“日前本人在酒席上说有些国会议员是婊子养的。事后有人向我大兴问罪之师;经我再三考虑,深悔此言不妥,故特登报声明,把我的话修正如下:‘美国国会中有些议员不是婊子养的。’”
这是一则被鄙人多次引用的逻辑趣话,个中睿智的邹恒甫竟然不悟,竟然在微博里授人以柄——“北大院长在梦桃源北大医疗室吃饭时只要看到漂亮服务员就必然下手把她们奸淫。北大教授系主任也不例外。所以,梦桃源生意火爆。除了邹恒甫,北大淫棍太多。”
难道经济学领域不需要研究“特称判断”与“全称判断”,可以信口开河“夸大”?
“守门老鹤”贺卫方不在了,“守”边域去了,沉默了。
北京大学法学院梁根林教授强调——“‘邹恒甫微博事件’的依法处理,是检验我们是否是法治国家的试金石,期待事件尽快进入司法程序,通过公平、公正以及法律所许可的公开的司法程序,还原真相,明辨是非,惩恶扬善,匡扶正义。”
“邹恒甫”爆料涉及的内容,不仅事关北京大学和北大院长、系主任、教授的名誉,以及酒店服务员的声誉,而且关系到国家法律“尊严”。如果确有此事,无论‘邹恒甫’出于什么样的个人动机,都有权在微博空间爆料、揭发,更有义务向司法机关及时报案,依法追究涉嫌“奸淫女服务员”的北大院长、系主任、教授的法律责任。”
只是,北大“杀鸡”能否“吓猴”?
撇开“邹恒甫微博事件”,从网上的民意来看,北大早已失去了民心。
就此而言,北大要“吓”的不是一只独“猴”,面对将是“猴”群、“猴”军!
据说:“从前一个耍猴人买了一只不听话的猴子,艺人十分生气,就到市场买来一只公鸡,对它不断敲锣打鼓,公鸡吓呆了,艺人乘机拿刀杀了公鸡,坐在一旁的猴子也吓坏了,从此只要艺人说什么或敲锣打鼓,猴子就会毫不含糊地执行艺人的指令。”
眼下北大充当的是“艺人”的角色。
不禁想起了亦被在下多次掇用的席慕容的《戏子》——“请不要相信我的美丽/也不要相信我的爱情/在涂满了油彩的面容之下/我有的是颗戏子的心/所以/请千万不要/不要把我的悲哀当真/也别随着我的表演心碎/亲爱的朋友/今生今世/我只是个戏子/永远在别人的故事里流着自己的泪。”
蔡慎坤的《北大存在的底线究竟是什么?》一文结尾总结得特别好,不是一般好:“从北大校长趋炎附势的嘴脸,到孔庆东语无伦次的谩骂,再到不断披露的教授们对女学生们的‘潜规则’,所有这些都成为被国人诟病的话题。在国人眼中,北大早己成为勾结权贵、欺压民众的帮凶,早己失去了所有存在的底线!不管法院最终认 定北大输赢如何,北大无疑将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接受未来严苛的检视。”
宋人黄庭坚《沁园春》词有语:“镜里拈花,水中捉月,觑着无由得近伊。”
推测,“水中捞月”当“衍生”自“水中捉月”耳!
儿时很喜欢听《猴子水中捞月》的故事。众猴不了解井中月亮的真相,以假当真,所以空忙一气,又愚蠢又可笑。尤其是那句:“不用捞了,不用捞了,月亮还在天上呢!”
蔡元培时期的北大已在“天上”,“猴子”们“捞”什么来着?不是瞎忙乎是什么?
让我们在历史这面镜子中瞻仰过去的北大的“遗容?吧!
让现在的北大去“杀鸡”去“吓猴”吧!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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