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灾报道触怒当局 《经济观察报》再遭整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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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报》再遭整顿,除了被指多项违规外,记者被吊销证件。律师及媒体人士均认为当局处罚不恰当,对该报的惩罚其实是指桑骂槐。
已出版多年的中国大陆报纸《经济观察报》8月份连续遭到两轮整顿,本月初当局以“异地办报”为由,一度将该报社在北京办事处的招牌摘下。
虚假报道涉多项违规?
据新华社周三的报道,从山东起家的《经济观察报》因为连续刊发多条失实报道,被山东省新闻出版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消息说今年6月18日刊发的《筹组三大集团铁道部政企分开》是该社记者在未采访报道对象的情况下,根据网络信息和个别专家观点、建议编造的虚假报道。另外还有《三星落地西安的“嫁妆”》等多篇内容失实的新闻报道。新闻出版总署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报道均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然而消息中并没有指出哪些内容为失实报道。本台就此致电《经济观察报》中一位记者查询,他承认《筹组三大集团铁道部政企分开》报道在刊登后受到不少压力,一位熟悉此事件的北京媒体人张先生向本台表示:这个事情不好说,只有铁道部内部的人才知道,那篇报道中说据铁道部内部多名知情人士透露,我觉得记者的操作是可信的。
罚款三万元 吊销记者执照
山东省新闻出版局对《经济观察报》社做出警告,处罚三万元,并对所谓“编造”虚假新闻的记者吊销证件以及做出警告。
本台记者多次致电山东省新闻出版局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山东维权律师刘卫国告诉本台记者:他这个处罚有关部门是说根据网络信息和个别专家的观点建议,我是认为专家的观点建议和网络中的信息本身就是信息的一种形式,这不单单是媒体的权利,也是一个责任和义务,将发生和有可能发生的事情媒体都可以去报道。政企分开是一种趋势,有关部门还说对社会产生了影响,影响这个词很空泛,怎么衡量它的不良影响。
记者:如果按照法律的话他们是否有权去处罚媒体?
刘卫国:新闻出版总署,有一个出版管理条例,28条中说报道如果不真实, 公民法人受到侵害, 被侵害人应该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这个应该是被侵权人去举证,而不是职能部门主动去管理的。
触线报道或成处罚原因
引人注意的是,新华社周三的报道所提的两则报道都发表在六月和四月,也都已是了结的事。当局真正要针对的,被认为是《经济观察报》在上个月北京7.21水灾事件中进行深度报道,发表了《房山不防》及调查报导《北京暴雨失踪者》。后者内容还披露了当局未公布的死者名字。据悉,8月4日开始,北京市报摊上的《经济观察报》一度被全面回收销毁。
分析认为,当局要对此加重惩罚,又不想明确触及真正原因,于是只能指桑骂槐,旧事重提。其实早在2010年《经济观察报》因联合大陆13家传媒发表并促请户籍改革的“共同社论”,就已遭到过整顿。
该报长期以敢言媒体著称,对食品安全、公共领域等也做了不少报道,今年以来多家媒体遭到了不同程度的整顿,继《新快报》、《东方早报》之后,《南方都市报》和《南方周末》也都传出被撤版的消息,不少人忧虑媒体遭整肃情况将会进一步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