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翔: 哀国民教育沦为洗脑
香港政府即将在今年九月份开始推动九年的国民教育。从官方资助的教材《中国模式》以及推荐的参考书等内容看,都使人担心这种“国民教育”是实质性的洗脑。
在《中国模式》这本《国情专题教学手册》的小书,是给教师作国民教育科指导之用,当中以“进步、无私与团结的执政集团”形容中共一党专政模式,而欧美的民主多党制则被说成是“政党恶斗、人民当灾”!
如果说,教科书还说得比较间接,则参考书就把“洗脑”的企图说得更加露骨了。例如: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的《香港人价值观念研究》,批评港人国民意识薄弱,文中指港人“两制”凌驾于“一国”,重申“一国”高于“两制”;又指出港人因自由、民主、法治、人权等西方观念,从而对国民身份认同造成障碍,并把教协、民主派等组织称为“反对派”。
又例如:香港新一代文化协会《中国情教育教案结集》要求学生放下历史包袱(相信是指对“六四”事件的坚持)、放下不良印象(对中共历年错误形成的不良印 象),重新认识国情。教联会的《香港国民教育的新焦点:理解香港与内地合作的关系》则指出香港老师未够爱国,故必须参加国情班培训国情。
笔者不反对通过国民教育培养年青一代对国家的感情和承担,关键是由谁做?如何做?怎样教?教什么等问题。就目前的教科书与参考书内容来看,令人担心它要教育出的国民是一个以统治者的是非为是非的“唯权、唯上”型国民。对统治者的功固然歌功颂德,对统治者的过,则以“放下历史的包袱”轻轻带过。
英国启蒙时期大哲学家约翰。密尔顿(John Milton)在其1644年发表的《论教育》(Tractate of Education)中指出,教育的目的是要使人成为“勇敢的、名副其实的爱国者,为神所珍、为万世所景仰”(living to be brave men and worthy patriots, dear to God, and famous to all ages)。
既然国民教育强调要培养爱国者,那么我们的国民教育应该如何进行,才能够培养出像密尔顿所提出的“勇敢的、名副其实的爱国者”?关于这个问题,笔者建议大家重温一百多年前中国启蒙大师梁启超先生对这个问题的论述。
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提出 “爱国”概念的是梁启超先生1,他也是第一个提出“中华民族”这个概念的人。所以,了解一百多年前爱国先驱对“爱国”的看法,对一百多年后的香港如何推行国民教育,应该很有启发。
我尝试把梁启超的爱国思想,归纳为以下三个重要原则:一,爱国不等同爱朝廷;二,端正人民和国家的关系;三,爱国必须先兴民权。
一,爱国不等同爱朝廷
梁启超在《新民说》第六节“论国家思想”,文中解说了“国家”和“朝廷”两个概念的差异。
他说:“国家如一公司,朝廷则公司之事务所;而握朝廷之权者,则事务所之总办也。国家如一村市,朝廷则村市之会馆;而握朝廷之权者,则会馆之值理也。…… 两者性质不同,而其大小轻重自不可相越。故法王路易十四‘朕即国家也’一语,至今以为大逆不道,欧美五尺童子闻之莫不唾焉。……朝廷由正式成立者,则朝廷 为国家之代表,爱朝廷即所以爱国家也。朝廷不以正式而成立者,则朝廷为国家之蟊贼,正朝廷乃所以爱国家也。”
在梁启超这段文字的旁边,中共领导人毛泽东批了一段话,发挥了梁启超的意思。批语说:“正式而成立者,立宪之国家也。宪法为人民所制定,君主为人民所推 戴。不以正式而成立者,专制之国家也,法令由君主所制定,君主非人民所心悦诚服者。前者,如现今之英日诸国;后者,如中国数千年来盗窃得国之列朝也。”2
所以梁启超说:“夫所谓唐、虞、夏、商、周、秦、汉、魏、晋、宋、齐、梁、陈、隋、唐、宋、元、明、清者,则皆朝名耳。朝也者,一家之私产也;国也者,人民之公产也。朝与国既异物。” 3
他认为,人们把“朝廷”当作“国家”,实在是一大历史性错误,因为“国家者,全国人之公产也;朝廷者,一姓之产业也。国家之运祚甚长,而一姓之兴替甚短;国家之面积甚大,而一姓之位置甚微。朝廷云者,不过偶然一时为国中巨擘之巨世云尔。……有国家而后有朝廷,国家能变置前朝廷,朝廷不能吐纳国家。”国家与朝廷,显然是性质不同、不可混淆的两个概念。
我认为,梁启超此说的重要性在于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把国家与朝廷分开,得出“爱国”不等同“爱朝廷”的重要观点。从现代政治学的概念看,这段文字包含三个重要思想:
1.爱国不等同爱党;
2.政党执政要视乎其是否具有合法性(原文:“朝廷由正式成立者,则朝廷为国家之代表,爱朝廷即所以爱国家也。”);
3.批评执政党正是为了爱国(原文:“朝廷为国家之蟊贼,正朝廷乃所以爱国家也。”)
今日在香港,有人通过“国民教育”所欲推动的“爱国思想”,包含一种不可告人的目的,即主张:
1.爱国必须爱党(例如有人在 《香港再出发》这篇“宣言”中,就企图论证爱国必须爱党);
2.批评、监督执政党被视为“不爱国”、“逢中必反”,甚至“反共反华”的异类;
3.由本身已经丧失了合法性的统治者来定义谁爱国、谁不爱国是很荒谬的。
对比现在这些人的做法,梁启超的言论可以说是当头棒喝。
二,要端正人民和国家的关系
我们常常听到建制派有人说:没有国,焉有家?强调“国”在“家”之前。但早在一百多年前梁启超就说:“呜呼!不有民,何有国?”从而摆正了国和人民的关系。
为什么必须摆正这个关系呢?梁启超说:“国者何?积民而成也;国政者何?民自治其事也;爱国者何?民自爱其身也。故民权兴则国权立,民权灭则国权亡…… 故言爱国必自兴民权始。”4
他更直言,“爱国”乃源自 “自爱”。他说:“以国为己之国,以国事为己事,以国权为己权,以国耻为己耻,以国荣为己荣。夫爱国云者,质言之自爱而已。” 5
正因为“爱国”是出于“自爱”,所以人民有权对腐败的执政党进行严厉的批评、监督、更换、乃至推翻,这是梁启超“爱国论”一个重要思想。他说:
“然则救危亡求进步之道将奈何?曰:必取数千年横暴混浊之政体,破碎而齑粉之,使数千万如虎如狼如蝗如蝻如蜮如蛆之官吏,失其社鼠城狐之凭借,然后能涤荡 肠胃以上于进步之途也;必取数千年腐败柔媚之学说,廓清而辞辟之,使数百万如蠹鱼如鹦鹉如水母如畜犬之学子,毋得摇笔弄舌,舞文嚼字,为民贼之后援,然后 能一新耳目以行进步之实也。而其所以达此目的之方法有二:一曰无血之破坏,二曰有血之破坏。无血之破坏者,如日本之类是也;有血之破坏者,如法国之类是 也。中国如能为无血之破坏乎?吾馨香而祝之。中国如不得不为有血之破坏乎?吾衰绖而哀之。虽然,哀则哀矣,然欲使吾于此二者之外,而别求一可以救国之途, 吾苦无以为对也。呜呼!吾中国而果能行第一义也,则今日其行之矣,而竟不能,则吾所谓第二义者遂终不可免。呜呼!吾又安忍言哉!呜呼!吾又安忍不言哉!” 6
大家都不想流血革命,但是实在不行时,通过流血革命推翻腐败的政权,这恰恰是爱国人士义无反顾的责任而不是大逆不道的事。对比之下,有人动辄以“颠覆政权”、“危害国家安全”为由拘捕关押政治异见人士,这些做法都不符合爱国的要求。
三,爱国必须先兴民权
梁启超说:“三代以后,君权日益尊,民权日益衰,为中国致弱之根源”。7所以他说“故民权兴则国权立,民权灭则国权亡。为君相者而务压民之权,是之谓自弃 其国;为民者而不务各伸其权,是之谓自弃其身。故言爱国必自兴民权始。”8这就是说,兴民权亦即政治民主化,乃振兴中华、实现近代化的关键一环。离开政治 民主化,中国就无从近代化。
梁启超的民权何所指?很明显是指:自由、民主、人权。他说:
“国之强弱,悉推原于民主。民主斯固然矣。君主者何?私而已矣;民主者何?公而已矣。”
“自由者,天下之公理,人生之要具,无往而不适用者也。”
“於戏,璀璨者,自由之花!於戏,庄严哉,自由之神!”
“‘不自由,毋宁死’,斯语也,实十八九两世纪中欧美诸国民所以立国之本源也。”
“自由、民主者,世界上最神圣荣贵之政体也。”
梁启超认为,民主自由人权的价值有其普世性。他说:
“民权、自由之义,放诸四海而皆准,俟诸百世而不惑。”
梁启超强调,民主自由这些普世价值,既非西方的专利,中国亦无从逃避,他说:
“民权不必待数千年之起点明矣。盖地球之运,将入太平,固非泰西之所专,亦非震旦之所得避。吾知不及百年,将五洲而悉唯之从,而吾中国亦未必能独立而不变。”
今天我们听到很多人都说,自由、民主、人权这些价值与“爱国”不相容,不但北京这样说,连香港教育当局也有人在这样说。他们认为,这些都是西方的价值观, 不符合中国的国情,甚至说这是西方设给中国的陷阱,所以必须严防这些价值的传播才能坚定“爱国”的立场。笔者恳请这些人士虚心阅读一下先贤的教导。
如果将来当局硬要推行洗脑式国民教育时,笔者恳请各位教师从梁启超先生这些论述来确立如何才能够培养出“勇敢的、名副其实的爱国者”。
注释:
1. 中国古有“忠君爱国”的说法,但这种“爱国”思想,同近代社会的爱国观迥异,它正是梁启超批评的“爱朝廷”的另一种说法而已。所以论现代“爱国”概念的源起,学界一致认为始于梁启超。
2. 见韶山纪念馆里,保存了一本毛泽东读《新民丛报》(第四号)时的批注。
3. 梁启超:《少年中国说》。
4. 梁启超:《爱国论》。
5. 同上。
6. 梁启超:《论进步(一名论中国群治不进之原因)》。
7. 梁启超:《西学书目表后序》。
8. 梁启超:《爱国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