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共正紧锣密鼓为十八大召开作准备之际,上海11.15火灾事故大楼在未征得灾民同意下近日忽然被包装改造,疑似地方官为迎十八大所为。灾民不满抗议,而他们多次为自身权益提出诉讼也不被重视。
上海11.15火灾事故已过去近两年,灾民及难属们仍留下了无可磨灭的伤痛,至今仍然有不少民众路过胶州路时都会拍下那栋被大火烧的黑漆漆的大楼。
火灾事故善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本月初贴出告示,称将依法对火灾大楼外进行护理并安装百叶窗,近日居民们拍到火灾事故大楼外已被架起脚手架,有居民手拿“私人房产,不容侵犯”的标语在大楼下抗议。
11.15火灾事故灾民之一王先生周三向本台表示:“他们把之前的脚手架拆了修补外墙,他们现在又要动工把整栋楼包起来,主要是因为十八大召开。”
记者:那他们有取得你们的同意吗?
王先生:没有,他就给了一份告知书,没有征得我们同意,他们就不管的态度,爱干嘛干嘛。
记者:大火还没有给你们赔偿,现在就要给大楼翻新,你们十分不满是不是?
王先生:对啊,是没有赔偿,我们也不同意,但是他们政府强势,昨天也有人去抗议,被强行拉上警车带走。
11.15事故至今,灾民未获得赔偿,他们联合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对起火原因展开调查,以及事故之初外界的捐款明细,早前灾民根据收集来的资料综合之后,与事故善后小组给定的数字出入很大。
从去年11月开始到今年3月份,灾民们向上海第二中院不断状告上海市人民政府,在近一年的时间里共提出二十八次诉讼,但都没有被受理。
一位灾民陈先生在微博中说,“上海胶州路火烧大楼因违法而着火;火灾灾民‘以身试法’,被逼到似乎只能以违法方式才能得到救济权的境地!一次次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被驳回;一次次的呼喊希望法院能够坚守法律底线,28场官司!为了我们其他还活着的人不再遭受这样的灾害,我更愿意看到法律之光闪耀在上海滩!”
维权律师刘晓原告诉本台记者:“不受理肯定是违法的,这种纠纷属于法院受理的范围。”
记者:大楼现在被改造,居民都很不满意。
刘晓原:无论是推倒重建还是翻新这都需要通过对大楼的安全性进行检查,这个大楼发生过大火后已经不符合标准了,是要重建的,不是修建一下就可以了,重建还是要履行相关的程序。
2010年11月15日下午2时在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728号一栋居民楼发生特大火灾,事故后官方媒体报道共死亡58人,受伤71人。事件中当局不仅救援时间慢,并且对蔓延的火势束手无策,事后又让临时工做替罪羔羊,更有记者因采访遇难者家属遭到拘留。事故头七,有数万上海市民前来献花。
原题目:火灾大楼忽包装为迎十八大 上海灾民抗议再争自身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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