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指香港法治水平持续下降(图)


香港民众抗议中联办干涉香港特首选举(2012年4月1日)图片:Reuters

法治是香港核心价值之一,但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戴耀庭指出,香港法治虽仍处于高水平,但他听到很多意见指出,法治水平仍在持续下降,他认为,政府以寻求中国人大释法作为解决施政问题的便利手段是法治转差的原因之一。

戴耀庭2005年时曾接国际公认的标准作出研究,认为若以100分为满分,当年的香港法治水平有75分,达到高水平,但总体上较前几年有下降趋势,他25日在电台公开表示,近年虽然没有就此进行科学研究,但大体仍觉香港处于高水平,不过,他听到很多意见指,法治水平仍在持续轻微下降。

戴耀廷指出,港府要求中国人大常委会解释香港法律是法治水平下降的原因之一。他指出,释法虽然是合宪合法,但人大常委是一个非司法性的政治组织,香港和中国内地法制亦不同,故此释法应是「如非必要,不应使用的最后武器」,但回顾四次的释法,政府并未达致这标准,而是贪求「便利」。事实上,香港首次寻求人大释法处理港人内地所生子女的居港权问题时,时任特首董建华便表明,释法是最快捷的方法。戴耀角说,现时回首看来,居留权问题远远不及政府当年所说般严重,政府根本没有想过其他方法解决。

戴耀廷更撰文质疑港人的法治水平,因为在内地孕妇涌港产子问题严重时,有近四成半市民支持释法解决父或母均非香港永久居民的「双非」子女问题,反对的只有三成,但有关问题未符高阶法治的要求。他呼吁政府订定标准,规限行政机关在何种条件下可以寻求人大释法。

本身是资深大律师的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胡汉清则认为,应透过制定宪制惯例去解决,一俟有关原则订定后,各方便能透过建设性讨论去看待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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