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安康市镇坪县曾家镇孕妇冯建梅怀孕七个多月,因缴不出四万元人民币的「社会抚养费」,被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强制堕胎。冯建梅在医院引產时,感到腹中胎儿在强烈挣扎,或许这个七个月大的生命也已经有预感了。冯建梅说,「以前孩子特别安静,而那几天胎动特别疼痛」,回忆起那个小生命的最后几天,躺在病床上的冯建梅悲痛不已。
亚洲週刊报道,镇坪县计划生育部门人员解释,因冯建梅是非农业户口,需将户口迁至居住地,转为农业户口才能生二胎,四万元是保证金,户口迁移后会退还。若冯建梅一直不迁户口,「押金」不退,也就变成眾人理解的「罚款」——社会抚养费了。
在冯建梅夫妇生活的曾家镇,「超生」现象很普遍,「只要交得起罚款,生多少都没问题。」一家三四个孩子的情况也并不罕见。如此多的二胎、多胎家庭,政府收取的这笔社会抚养费的去向成了一个谜,许多村民也不清楚,交了钱之后,自己的孩子是怎样受到「社会」抚养的。曾家镇有人向记者提供了镇坪县计划生育局一位局长的电话,称对方负责回答有关问题,但拨过去后「对方已停机」。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的副教授杨支柱对计划生育政策有多年研究,而他自己二零零九年因生下第二个女儿,被学校停职。今年二月,银行冻结了杨支柱家的帐户,从中扣除了二十四万六百四十二元的「社会抚养费」后,他的小女儿才终於拥有了户口,杨支柱也开始恢復了校内的工作。
杨支柱一直质疑社会抚养费这一收费项目。他说:「『社会抚养费』被认为是对社会公共投入的一种补偿……在中国,孩子享受社会福利是以落户为前提的……第二个孩子尚未落户,如何能享受社会福利?既然不可能享受社会福利,谈什麼对公共投入进行『补偿』?」
对社会抚养费的争论还不仅限於此。社会抚养费到底补偿了什麼?政府对於儿童福利有多少支出?杨支柱说,「即使解决了再授权的问题、绑架孩子户口的问题,并按照每年的儿童福利预算分摊社会抚养费,也只是解决了社会抚养费的合法性问题,还没有解决它的合宪性问题。公民无条件享受各项基本人权,尤其是社会经济文化权利,是公民成年后纳税的道义基础。」
杨支柱把社会抚养费问题剖析得十分透彻,但是,面对「计划生育财政」问题,他也无能为力。据他了解,在一些边远山区的乡镇,财政收入的三分之一以上都来自计划生育项目,「社会抚养费还只是其中一项,不包括其他收费」。按照中国许多地方的财政安排惯例,社会抚养费上缴财政后,会按照一定比例返还给地方,「最高的比例可能到百分之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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