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方发布新的针对监狱及劳改机关警察的处分规定说,将开除殴打、体罚、虐待或者指使纵容他人殴打、体罚、虐待被拘押者致死的警察。
中国官方中新网5月30日报道,中国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司法部日前联合公布了《监狱和劳动教养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规定》旨在严明监狱和劳改机关的纪律,规范警察行为,保证监狱和劳改机关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规定》指出,对受到处分的监狱和劳动教养机关警察,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延期晋升、降低或者取消警衔。监狱和劳动教养机关警察违法违纪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犯有三项罪行的,予以开除处分:(一)殴打、体罚、虐待或者指使、纵容他人殴打、体罚、虐待罪犯、劳动教养人员致死的;(二)包庇或者纵容罪犯、劳动教养人员从事犯罪活动的;(三)私放罪犯、劳动教养人员逃离监狱、劳动教养场所的。
美国民间机构“劳改研究基金会”的负责人吴弘达认为,在中国大陆的监狱里,囚犯受虐待及酷刑的事件极为泛滥,而类似规定不大可能起到规范狱警行为的作用:
“我们知道监狱是中国共产党镇压机器当中的一个基础部分。警察要打你还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每年年底都有人给枪毙掉,这是很普通的,这就是中国目前的状态。警察是它的镇压机器,目前来说是维持稳定的一个重要力量,它怎么会让这些执法人员受罪呢?第二条,被关进去的人本来就是莫名其妙的,没有道理的。而且中共自己的说法劳动教养是行政处分,也就是说关进去的还是有公民权的,是一个公民,你怎么能够去打他、骂他呢?就不是说在劳改机关里,就是在普通的社会城市里面,你也不能欺负一个老百姓,这本来就是不平等、不公平、没有任何法律保障的。”
规定还说,违反规定办理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或者违反规定办理劳教养人员减期、提前解教、所外就医、所外执行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海外中文互联网杂志《中国事务》主编伍凡就此表示,中国政府制定这个规定是因为囚犯被虐待致死事件越来越多,但规定对虐待囚犯致死的狱警只予以开除的处罚是太轻了:
“现在这种事情发生得太多了。因为网络的关系,很容易曝光,曝光以后中共受到很大的压力,就得选择怎么样减低社会的压力,但是又要维持对社会的控制,在这两者之间选了一个平衡,这平衡就是对他们实行开除。那么是真开除假开除,人们不知道,你怎么检验呢?并且是没有经过司法程序,仅仅是开除,这个部门开除,另外一个部门又可以收他。这不是通过一个正当、公开的司法程序,并按最后的结果去执行。在我看来这仅仅是玩的花招。因为最关键的是中共需要这批人去为他卖命,控制这个国家,控制这个社会,否则的话政权就不稳定,又要防止老百姓反抗太多,那就给你一点点安慰吧,也就是说我把这个人赶走了。”
按照中国司法部的规定,给予警察降级、撤职、或开除处分的违规行为还包括:发表反映监狱、劳动教养工作内容的言论或者传播反映监狱、劳动教养工作内容的录音、录像、图片、文字;在工作时间饮酒或者在公共场所酗酒滋事的等。《规定》将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有中国维权人士揭露,虽然中国现行法律禁止刑讯逼供和虐待囚犯,而且在二十年前,中国也已批准加入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但在中国各地仍一直存在严重的酷刑问题。中国当局常常在法定程序之外,对政治犯、良心犯、上访者和维权人士任意拘留、强迫失踪和酷刑虐待,甚至把他们关进精神病院,用精神药物进行摧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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