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加州公务员,曾被选为陪审员,以六个月时间参与一件谋杀案的审讯。
两年前,我收到通知书,要在指定日子到我家附近的法院报到,准备担任陪审员。报到后又被选上参与一件预计长达三个月审期的案件。两星期后,我依指定到法院时,大约有50多人同时等在那儿。我们依指示进入法庭,法官扼要说明陪审员制度和这个案件所需的时间,然后请那些认为自己不能参与的人留下,其余人在法庭出口处拿一份问卷调查,填好交回然后回家等电话。
这份问卷调查大约有50多页,双面印刷,150多条题目。问题包括个人背景、学历、职业、平时爱听什么歌、看什么电视节目、喜欢什么歌星、有无到过某餐厅、某酒吧等。还有一大串人名,问你是否跟他们有私人交情?又问有无家人是做警察的?有否仇富情绪?对某人或某件案件知道多少?我是成年后才空降到美利坚国土,平时来往的都是华人,看的是世界日报,每天只有一小时的空闲时间看看电视。所以我的答案可想而知。
数天后,我接到电话通知再次到指定法庭报到。报到的人黑压压一片。工作人员点名并发给每人一张号码卡,告知我们从现在起以号码代替名字。当众人在走廊上站的站,坐的坐,等待下一个指令时,我看见一些身穿西装的男男女女进出法庭。突然一个矮小的男子在数位彪形大汉包围下,经过我们前面进入了法庭。嗨!我好像在世界日报见过他的照片。“他的案件不是已审过了吗?”我转头问我旁边的一位大叔。大叔说:“第一次流审了,10 对2。”
这是一件二级谋杀案,要达到罪名成立,12名陪审员一定取得一致的答案。
我们进入法庭了。各人按照自己的号码次序进入法庭。哗,没想到检察官、辩方律师和被告都站着,向每位候选陪审员行注目礼,感觉他们很重视你。这个场景在我们以后的每一天早上都重复。
在主审法官的开场白后,甄选陪审员的程序开始。首12人先坐上陪审员席。我和其它40多人则坐在候补席上。双方律师根据各人调查表上的资料,提出各种各样的贴身问题,那情景比看戏还要精彩。有人在回答问题时,触动自己伤心事而哭泣;有人表明自己巳有偏见不适合做陪审员;有的人很想留下,当被问到一旦入选如何处理学业和工作的冲突时,立即信言旦旦地声称没问题。也有人不愿意入选,有一位在UCLA做研究的生物学家,自称是被告的歌迷,说自己正在从事一项研究,没时间参与这么长的案件,他还奉上学校的信函,希望被撤换。结果,想留下被刷掉了,想走的却走不了。
每当有人被请走,就会有另一人从侯补席被叫上去。在整个过程中,原告和被告双方都有心理学家在场。双方都刷掉看来对对方有利的人。猜出这个过程进行了多少天吗?整整五天!由于我的号码在后面,所以每一天都坐在候补席上像看电视剧一样看各人的表演,推测下一个被换掉的会是谁?到了第五天,候补席上只剩不到10人了。我终于听到叫我的号码。
坐上陪审员席后,我也像其它人一样,先自我介绍,然后检察官先发问,再到辩方律师提问。因为我的职业与会计有关,检察官特别提到:审案与会计不同,不一定是一加一等于二,只要有合理的理由,你就可以判有罪。你觉得你能做到吗?我答:“可以。”辩方律师随即问我:同样的道理,如果有合理的怀疑,你是否可以判被告无罪?我答:“可以。”
在我之后,又有数人被换掉。这时,主审法官叫我们都站起来宣誓。于是,我知道被选上了,历时五天的甄选结束了。共有18人成为陪审员,其中12人是正选,6人是后补,我是其中一名后补。我们被告知,所有后补都要当自己是正选。因为一旦有正选需要退出时,任何一名后补都有可能成为正选。在案件审理结束前,我们不能跟任何人讨论案件,不能听或看有关的报道。我后来才知道这次甄选是先从百多人的问卷中选50多人面试甄选,再筛选出现在这18人。
我们被带到位于法庭一侧的陪审员专用休息室。大家自我介绍,环顾这个300多平方呎的休息室,我明白以后的几个月里,我将会在这里与17位萍水相逢的同伴相对8小时。我们当中有在职的护士、文员以及之前提到的那位生物学家,也有退休人仕。
一号陪审员是在法庭工作的文员,所以她马上就担任了大家姐的角色。为了创造一个愉快的工作环境,很快就商定以后每人轮流给大家带一天的早点。正当我们热烈讨论,法警进来告知我们一个好消息:午餐全包。原来,为了避免碰到媒体的骚扰,午餐时我们都不能出外。午餐都是送餐,每天不同。谁付的钱?当然是纳税人。
开庭前,我对被告和案件一无所知。开庭后才知道他是一位著名的音乐工作者,因为一名过气女演员在他家口腔中枪而死亡而被控谋杀。检方说是谋杀,辩方说女演员是自杀。现场没有目击証人。但是根据被告司机的口供,当时被告手持手枪走出后庭门时对他说:我想我杀了她。傅讯开始后,证人、死者生前的朋友、尃家轮流登场,真是人生百态全看尽。首先是检方傅讯被告以前的女性朋友,列举被告以往的暴力行为。同时也傅讯了第一证人司机。
这名司机本来没有居留权的,因为这个案件得以留在美国数年,据说还结婚有了小孩。辩方就以此向强调作为证人的司机从中得到好处,所以他的口供不可信。辩方还抓住司机英文不好的弱点,质疑他没听清楚被告的话。然后是法医根据弹道和血迹分析,陈述研究结果。那位血迹分析家的外形十足一个家庭主妇,但是把复杂的问题解释的清清楚楚。对于这个没人证、要靠证据说话的案件,她的证词相当重要。检察官根据她的证词进行案件重演,我个人认为这一环节为他们的说服力加了不少分。
听说华人神探李昌钰在第一审曾出庭做证,但二审没来,让我好失望。死者的妈妈是最后一名证人。听她讲到在女儿死前一天还和女儿一起吃饭、shopping,结果相隔不到24小时就收到女儿的死讯时,我好不容易才忍着、没让眼眶的泪水流下来。检方完成了他们的傅讯之后,就轮到辩方了。
辩方请来一位死者生前的朋友,让她说明死者贪慕虚荣,从而证明死者是自愿跟被告回家,企图要被告帮她, 并以死来威协被告,结果错手杀了自已。看着证人那一身名牌、一脸精致的花妆,我禁不住想:这真是事态炎凉,典型好莱坞的交友之道。然后,一个又一个的尃家登场,用他们在实验室里做的结果来反驳法医的报告。于是检方向我们列举这些专家所收的报酬,意图说明有钱能使鬼推磨。我一再告诉自己,谁说的有道理我就信谁。结果,其中一个尃家被检方揭穿是伪造试验结果,连检察官也说这是他职业生涯的第一遭。那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他令辩方请来的其他尃家的证词可信度都打了折扣。为了与血迹分析吻合,辩方律师向我们示范了一个他认为死者自杀时握手枪的姿势,我当时就想,只有超级天才才会想出这种握枪法,也只有蠢人才会相信他。
在这次审讯中, 检方是两位朝气蓬勃青年律师。他们运用先进的电脑技术,用模拟影像进行案件重演。正是他们高超的电脑技术使得辩方尃家伪造的结果被揭穿。而辩方律师已是60开外,虽然经验丰富但暮气沉沉。
因为从一开始我们就被告知判断是非只能根据庭上呈现的证据。不准看有关的报道,彼此之间不准讨论案件。所以,每当法庭出现不宜让我们看到的状况时,我们就会被请回休息室。在此期间,还为我们安排了一次field trip,到案发现场视察。那天我们坐着警用客车,前有一警车开路后有一警车压阵,浩浩荡荡的开进座落在Alhambra山顶的庄院。我们到达时,已有一批记者等在那里。他们跟着我们,尝试捕捉各种蛛丝马迹,推测我们的判断。
经过长长的6个月,从9月开庭,直到第二年4月结案陈辞,我们这群来陪审公民,暂时放弃原来的职业天天到法庭上班,天天坐在神圣的陪审席上,努力聚神会神。听众席上每天都有双方的家属、新闻记者、专题博客来听审。其中一位女仕每天出现,专注地做笔记,我们还私下给她起了花名。案子结束时,我们才知道她是网络专题撰稿人。她从第一审到二审,一直跟踪这个案件,详细记录每天在法庭上发生的事情,发布到网络上。透过她的博客我们也知道了许多发生在休息室外的事情。在这过程中,有一名正选陪审员因为某种原因要退出,结果我被抽中代替他的位子。于是,我有了一次完整的陪审员经历。
终于可以开口讨论案件了。在这6个月里,我们每天都非常小心的不接触这个话题,甚至要隐藏自已的观点,生怕一不小心导致案件重审。在审案最后阶段,12位正选陪审员留在休息室,另5位后补安排到另一房间,他们不可以参与我们的讨论。因为万一我们其中有人违规被开除,讨论要重新开始,避免候补人员被之前其他人的观点影响,所以必须隔离。
讨论前,我们首先通过不记名方式选出一名组长,然后又以不记名方式投票表态:有罪?无罪?还未决定?第一次投票结果是2票没罪,3张票未决定,其余是有罪。休息室的讨论像煮沸的开水一样热烈,每个人都争着表达自己的意见。生物学家站起来,建议利用黑板把关键要点写出来,然后把讨论结果逐一写上去,而且每人都应先举手后发言。那一刻,他就像老师引导一班学生做研究一样。在讨论中,每当遇到一些医学名词时,职业护士就会详加解释;当讨论到辩方否定司机的证词是他的英文不好,打911报警电话时把"he"说成"she"时,我这个母语不是英文的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当讨论到握抢的手势,一位曾参与韩战的日裔大伯讲述了他的看法;当讨论到被告的心理时,有位青少年社会工作者提供了她的专业知识;当讨论到在死者胸前发现的唇膏时,几位女仕都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我望着这11个不同专业、不同族裔的同伴,想起当初双方律师在遴选我们这18位陪审员时的情景,真想知道他们是否早已预测到每一位可能发挥的作用?
一连几天,我们讨论了每一个有可能导致不同结果的举证,因为我们深知忽略了任何一点,都会导致对其中一方不公平。作为一名陪审员,你不需要有尃业的法律知识,你只需要透过检辩双方在法庭上向你呈现的证据,运用你的常识去做决定。经过反复的讨论,在第五天的旱上我们终于取得了一致意见,我们按铃请庭警进来把裁决交给法官。
Yes!裁决了。 我们每个人都高兴地拥抱。将近6个月的相处令我们彼此依依不舍,审判有了结果,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结果。审判结果已出,我们可以没有顾忌地把自已所知讲出来。原来,被告在被捕时已向警察口头承认是他开枪的。只因为当时警察还未给他口头警告,让他知道他所说的一切将会作为呈堂証供,结果检方不能采用这一口供做为证据。我即时觉得自己做了一个正确的决定,还了死者一个公道。
最紧张的时刻是下午开庭,如我们所料,双方家属和记者把所有的旁听席都填满了。法官逐一问我们12位陪审员是否同意所做出的决定,当然我们都说是。然后法官把结果交给法庭文员宣读。当“罪名成立”的语音刚落,我首先望向死者的母亲,她双眼含泪、用眼神向我们表达Thank you。在这6个月的审讯中,她和死者的哥哥和妹妹没有一天缺席。据说在第一审时,每当有她女儿受害的照片出现,她都出庭回避。但是这一次,她紧强地留在庭上,对被告提出无声的控告。
审讯结束时,法官规定我们一年之内不得接受媒体访问,因为被告准备提出上诉。后来,死者家人提出的民事诉讼与被告庭外和解,这意味着被告要对死者家人做出金钱上的赔偿。
通过这次经验,我深深觉得我们现有的陪审员制度虽然未必无瑕可击,但至少,它是一个有利于实行公平、公正审判原则的制度。我很高兴自己有机会为维护法律的公正尽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我是加州公务员,公家仍照付我正常的薪水,所以半年“审案”,也未让我喝西北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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