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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禁止暴力强拆 权大于法难以执行(图)

 2012-04-10 02:12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中国一个即将被拆迁的小区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今天(4月9日)出台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房屋征收补偿不公平不准强制拆迁。有中国法律学者指出,这项最新法规的亮点在于“裁、执分离”,可以有效减少暴力强拆事件发生。而暴力强拆受害人和维权律师认为,在当今中国权大于法的现实下,一纸法律规定根本遏制不了暴力强拆。

*中国出台新规 阻暴力强拆*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若干问题的规定》(简称强制拆迁司法解释)中强调,对被执行人基本生活无法保障的强拆决定,法院应裁定不予执行。具体内容是,征收补偿决定存在明显缺乏事实依据、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等七种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执行。

*中国学者:‘裁、执’分离是亮点*

有中国法律学者指出,新公布的强制拆迁司法解释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补充规定。他们认为,威廉亚洲官网 的司法解释首次提出“裁、执分离”为主导的强制执行方式,也就是做出裁决的机关和执行的机关应该分离,从而体现权力的监督与制约,防止权力滥用和暴力强拆。或者说如果法院认为行政机关在拆迁过程中存在不合理、程序不正当、补偿不公平,就可以裁定不准执行拆迁。

*访民:对中国司法没信心*

在另一方面,很多遭受强拆、仍在寻求讨回公道的访民说,他们对中国的司法系统、对中国的司法规定不报任何希望。

上海访民金月花说:“我真的没有信心。因为首先中国的司法不独立;第二点,我们的法律是针对老百姓,不是针对政府的。政府权大于法,什么事都能做得出。中国要是讲法,能有那么多维权的人士吗?这个法对我们老百姓是没用的。”

金月花说,2000年上海闵行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在没有拆迁证和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强拆了她的店铺,至今没有给予补偿安置。这么多年来,金月花一直通过法律和上访的渠道讨公道。她的官司一直打到最高法院,金月花说,2011年1月她收到了来自最高法院的立案通知书,但是同年9月她又收到最高法院就同一案子发来的不予立案通知书。金月花不明白,一会儿立案,一会儿又不立案,最高法院究竟在搞什么?

从4月5日到7日,陕西西安市先锋村数十名村民连续三天在陕西省政府门前打着横幅示威,抗议西安曲江和未央区政府继续指使暴徒殴打村民,强拆房屋。维权网报道,陕西省西安市先锋村好几家村民今年2月开始先后遭遇所在区政府的暴力强拆。而村里一年多前就已经被断水断电。有村民在阻止强拆过程中被打成骨折,有的被打昏。先锋村村民抵制拆迁的理由是,政府没有拆迁证,拆迁补偿不合理,没有经过村民大会表决等。

先锋村上访代表朱先生说,他们根本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很简单一句话,任何单位、任何法院都不受理,因为接到了上级领导的通知。“

朱先生说,法院如果受理民告官的案子就好比儿子判老子。他不愿进一步跟记者讲述他们维权的详情,说不方便。

安徽一位汪姓访民因为自家的养鸡场被政府强拆,没有得到任何补偿。他的家人还因此多次被当地政府拘禁,尽管他仍在寻求有关方面给他个说法,但是他对打官司不报任何希望,认为打不赢。

*维权律师:司法不独立 ‘裁、执’难分离*

维权律师唐荆陵表示,在中国,司法不独立,“裁、执”是分不开的。“中国有所谓的政法委体系,实际上很难分开的。而且中国法院本身缺乏独立性,这是众所周知的。“

唐律师说,现在能够决定强拆的都是行政部门,而它们的权利往往大于司法部门。他说,尽管中国早就有不许强拆的规定,另外还有拆迁案件一定要通过诉讼解决,但是它们并不能有效降低中国涉及强拆的冲突。

唐荆陵律师认为,中国现时要解决好两个问题,一是对公民权利的保护水准要达到相当的高度;二是在政治制度方面要做出相应的安排,采用三权分立的制度。法院机构的权威必须提高到跟行政长官平等的地步。如此,行政长官才不能够挑战法院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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