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

民间反抗刑诉法 力阻“被失踪”合法化(图)

 2012-03-12 22:22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4

在中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10日议决把刑诉法修正案交付各省市人大团讨论后,中国民间纷纷发起群众运动,企图阻止被指将“被失踪”合法化的“恶法”在人大通过,但至少其中一项行动已被制止,令行动能否成功阻止人大会议14日通过修正案存疑。

已被停止的,是由投资人薛蛮子11日下午在新浪微博发起的“刑诉法修正案是否该现在表决”的投票,至当晚 8时,已有一万多人投票,当中,93%网民同意“暂缓表决”,只有7%的人同意“立即表决”。但有关投票活动当晚较后时间已被删除。

另外,中国媒体人温云超(网名北风)则在网上倡议“全民劝停恶法大行动”(http://t.cn/zOfGPSA),列出全国人大代表的名字,呼吁网民发邮件、发短信、打电话告诉他们认识的人大代表,“刑诉法修正案是恶法,无论如何不能通过”。北风解释,“在历史临界点,每个人总得做点什么,行动未必有效,但好歹对得起自己对得起历史,如果能有足够的人这样想,或许真就有效了。”

刑诉法修正案将于14日(星期三)交人大会议表决通过,当中最引人争议的条款,是被民间称为“不通知条款”的第73条,该条文订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指定居所执行监视居住。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可不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但国家安全犯罪在中国常被用作打压异见人士,而条款更会令现时异见或维权人士“被失踪”的非法行为合法化,故此备受批评,亦令法律界甚为忧虑。

中国政法大学前客座研究员王友金在港指出,中国法律虽然不在港实施,但同样会影响港人,甚至是台湾人,因为当局随时可以“国家安全”为由,对到中国大陆的境外人士秘密拘捕,如前新加坡《海峡时报》记者程翔虽是香港人,却在大陆被捕接受不公平审讯。他亦认为,刑诉法不可以接受。


来源:法广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williamhill官网 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本文短网址: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williamhill官网 》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分享到: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评论

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理性交流,拒绝谩骂。

留言分页:
分页:


Top
x
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我们的网站上使用Cookie等技术来个性化内容和广告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下方同意在网络上使用此技术。您要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就需要接受此条款。 详细隐私条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