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被“咬”了一口 在中国遭“滑铁卢”(williamhill官网 )
将“苹果”推上被告席的是深圳唯冠科技有限公司,而双方的商标之争已经持续了将近两年。深圳唯冠2001年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获得“IPAD”商标的注册。而苹果通过其中介、英国ip公司在2009年底与唯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3.5万英镑的价格签署了包括“IPAD”在内的全球商标转让协议。
深圳唯冠科技有限公司却声称,当初与苹果签订转让协议的只是台湾唯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而深圳唯冠并没有参与其中。
深圳唯冠和台湾唯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是香港上市公司唯冠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在中国大陆和台湾的子公司。
iPad被迫下架
在全球大卖的iPad 2
2010年4月,深圳唯冠和苹果曾就商标转让进行谈判,但并未达成一致。此后,苹果公司意欲先发制人,向深圳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深圳唯冠公司执行苹果公司与台湾唯冠电子股份公司达成的商标转让协议。然而让苹果始料未及的是,深圳中院在2011年底却做出了对苹果极为不利的判决:“授权书的内容及签名盖章均是唯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唯冠)没有关联性”。
深圳唯冠在一审判决之后迅速做出反应,反而后发制人,不但高调宣布维权,继续在法律层面与苹果周旋,更进一步采取实质性的行政维权行动。
从昨日起,各大城市的工商部门已经介入此事,迫使北京、上海等地的苹果经销商把“iPad”作下架处理。除实体店外,各大电子商务网站如卓越亚马逊也已收到苹果公司要求将“iPad”下架的通知。
苹果损失巨大
由于涉及赔偿金额巨大,据业内人士估测可达上亿美元,苹果公司当然不愿意任唯冠鱼肉,日前已向广东省高院提出上诉,但是据从事知识产权研究的专家分析,此案翻盘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如果上诉失败,苹果将在中国大陆遭遇“滑铁卢”,不仅面临着天价罚单,也有可能被迫在中国大陆放弃“iPad”这一在全球知名的品牌。
对中国的“果粉”而言,这也意味着近期内无法从正常渠道正常购买“iPad”,并且“iPad3”在中国大陆上市的时间也有可能被无限期推迟。大陆网友戏称,“这下苹果真的被咬了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