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审时的蔡小红与张虹光。
“男朋友”张虹光提出借钱,王府井外文书店财务人员蔡小红毫不犹豫动用公款,10年中,蔡小红甘愿为张虹光贪污侵吞公款近千万元,自己却一分未占。事发后,蔡小红和该男子逃亡到云南,蔡小红拾荒度日。记者昨天获悉,北京市二中院以犯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蔡小红有期徒刑18年,男子张虹光则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
十年间贪污近千万
今年57岁的蔡小红是北京人,大专文化,1985年进入北京市外文书店工作(后更名为北京王府井外文书店股份有限公司)。1991年6月至1994年6月,蔡小红在担任北京市外文书店业务科统计员期间,伙同本市无业男子张虹光,利用蔡小红负责外文书店与该书店下属王府井外文书店、外文工具书店等门市之间货款结算并制作、保管相关会计明细账目等职务便利,采取截留转账支票的方式,侵吞各门市付给外文书店业务科的部分货款共计190余万元。
此外,1994年6月至2000年5月,蔡小红还伙同张虹光,利用职务便利,采取截留转账支票等方式,侵吞公司与各门市之间的部分往来货款共计650余万元。蔡小红贪污和职务侵占所获的千万赃款全部交由张虹光挥霍。
受审称只是普通朋友
开庭时,蔡小红和张虹光都自称和对方仅是普通朋友关系。蔡小红没有为自己的罪行做任何辩解。据她供述,她与张虹光是在海淀一家马场骑马时认识的,当时他自称是公司老板。1991年,张虹光以做生意资金周转不过来为由向她借钱,虽然没有明说让她从单位拿,但他知道自己个人没钱。本来说好钱几天就还,但一直拖着。
蔡小红说,张虹光隔三差五向其借钱,每次都说有好买卖,等生意做成了,以前的钱就都还了。她将信将疑,但不借的话之前的钱又要不回来。
潜逃时捡破烂度日
蔡小红并不知道,张虹光将所有骗来的钱都挥霍殆尽,后来他还染上了毒瘾,再多的钱也填不满吸毒的无底洞了。2006年10月10日晚,得知单位已经怀疑自己的账务有问题,次日上午,蔡小红与张虹光商量后一起逃亡,后两人辗转到了云南景洪市。张虹光与当地一名女子同居并偶尔做点小生意,蔡小红则靠捡破烂为生,三人平时在一起吃饭。
2010年3月17日,张虹光在当地一家宾馆开房看电视转播足球比赛时被抓,次日蔡小红也落网。据了解,蔡小红10年之间不断给张虹光输送近千万公款,自己却生活俭朴。蔡小红归案后,警方发现她名下除了一套住房外,没有任何存款、车辆。最终,法院将这套房产予以冻结,变卖后的款项将用于偿还受害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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