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表的2009年中国人权白皮书,其中有一段看似平淡地数据公布引发了全国百姓的热议。这段话是这样的:截至2009年,全国共有290多万少数民族干部,约占干部总数的7.4%。全国公务员队伍中,少数民族约占9.6%。
这里所说的国家公务员,是指有行政和司法军事等领导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我们可以来计算一下:全国干部的总数量应该是:290万÷7.4%=3918万。按照2005年11月1日零时正计算的中国全国总人口数是大约为13亿人,13亿总人口÷3918万干部人数=33.18人,就是每33个百姓就要养一个干部。
国家还有很多离退休的干部,这些离退休的干部最少也占了全部干部数量的百分之十五左右。3918万X15%+3918万=4506万。130000万/4506万=28.85。应该是29人供养一人.去掉80岁到60岁,1岁到20岁的二分之一不劳动人口,保留21到59岁劳动人口,是不是16人养一个公务员?粗略的算,扣除老人,退休人员,未成年人6亿,剩余8亿人,约20个成年人养1个官员。更准确的数字:130000万--65000万(60-80,1-20岁)/4506万=65000万/4506万==14人,即平均每14个百姓要养一个党的“公务员”!
如果再精确就有点吓人了。还有非公务员编制的事业单位,还有中石油中石化移动联通电力等等垄断国企,也要老百姓供养。至2006年底,全国有完全意义上的公务员1550多万;有没公务员名份从事公务员工作人员1360万以上,合计2910万。加上4000多万事业单位人员,财政和收费供养的人员达7000万。2006年,全国就业人数7.8亿,差不多每10个非财政供养就业人员要养活平均收入高几倍的财政、收费供养人员。
中国发展速度极快,是世界顶尖的。到了2010年,公务员按照每年GDP的增长速度增加。这样一来,就要在八千万到九千万之间了。这样算起来就是每10个百姓就要供养一个政府公务员。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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