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悦悦离世已经3天了,对于这位惨遭不幸的孩子,我总觉得应该说些什么,可是一直说不出话来。世上的车祸很多,因车祸而丧生的人不管从老到少也很常见,可是小悦悦之死为何如此牵动大众的心?让大家如此的悲伤和愤怒?因为这不只是车祸,也是一场人祸,小悦悦的遭遇像一面巨镜,映照出了这个国度的冷漠和丑陋。
我并不想泛泛的对那十八位见死不救的路人表示谴责。而一直想追问个为什么,是什么促使他们无一例外的选择了同样的漠视?我一次次的扪心自问,假如我是那个货车司机,我会不会选择逃逸?假如我是小悦悦身边的经过的路人,我会不会上前救助?实在不是我矫情,我发现很难回答这个问题,良知告诉我应该积极救助,但事实上我会不会惊慌失措的逃离?这个追问令我很沮丧,因为不只是我,相信很多人指责起他人可以振振有词,一旦自己真正面临却完全可能也成了冷漠的路人、不负责任的司机。因为我发现有些观念也是需要反覆教育才能养成的,特别是如敬畏生命、富有社会责任感等,这些词语或许我们都知道并且熟稔,但却少有机会真正检验它在我们内心的刻度到底有多深。或许我们都是普通人,我也不希望大家遇到这样的检验,但是这样的“观念养成”在我们的教育中却是一直缺位的。
这也是我曾经反对范美忠为地震中逃跑所作辩护的原因。
我认为范美忠跑了,也没有什么好指责的,但为此而强调自己跑得“正义”和“理由气壮”,并进而否认他人的救助行为是高尚的,那是不妥的。
为此,我设想了这样一种情形:
根据范美忠的说法“危机意识很强的我,每次有危险我的反应都比较快,也逃得比较快!”,什么才算危险?这是不是完全只基于个人的判断?那么在同样的时刻,不同的人完全有可能做出不同的判断,比如房间失火,房间里有A和B二个人,A认为火灾发生,有生命危险,拔腿就跑;B认为火灾虽然发生了,但还是有救灭的可能,没有逃跑,而是积极灭火。我们不假设火灾的后果怎么样,但这里我认为我们对A的行为确实也无可指责,但对B的行为是不是应该肯定呢?如果因为B的努力,而控制了灾难的扩大,B也没有牺牲,那是不是更好的结果呢?如果A和B全都逃了,这灾难肯定是要扩大的。
对于一种危险情况的判断,存在多种可能性,如果每个人只想着自己赶紧逃命,而没有人愿意承担救灾的责任或者说义务,那么这世界只会牺牲更多。我们可以不指责随时准备着逃生的人,但我觉得应该肯定有勇气承担的人,这就是道德的积极意义所在。
范美忠为面临地震独自逃跑所作的辩护和路人视小悦悦倒地而不救,似乎风马牛不相及,其实两者有相通之处,那就是缺乏了“我是有救助他人的义务”这样的一种对生命敬畏意识的培植养成。
我在对自己的追问中,才明白有一种勇气并不能只存活于自我的美化和想像中,而是需要不断的提醒自己,让这种意识深化于内心,在紧要关头才会作出正确的抉择,而不是成为怆惶逃跑的懦夫。这也是王阳明所强调的知行合一之境地吧?只“知道”,而没有实践,算不上真知,只有知行合一才是真正的知。
我在《平庸的恶》中也曾借用阿伦特的这个理念,对这种道义观念的缺失作出过分析:“中了平庸之恶这种毒的人,对待他人像是对待一个物,在这些人眼里,一切可以转换为利益得失的计算,而失去对于生命的敬畏。……平庸的恶,就是缺乏独立思考的能力,放弃了自己的思想,使人完全物化了。……在处理人与人关系时,放弃了一些最基本的原则或做人准则,显然是一件可怕的事。”
现在我们的教育不仅缺乏对“敬畏生命”这些道义原则的教育,还在实施着与之相反的物化教育,我们的国家和社会何谈人世的温暖和彼此的救济呢?
且看下面这则新闻:
2011年10月,在西安市未央区第一实验小学,一些被老师认为学习思想品德表现差的学生被强制戴上了绿领巾,以显示与表现好的学生所戴红领巾的区别。一名一年级学生告诉记者,调皮的学习不好的学生都得戴绿领巾,而且老师要求上学和放学都不能解开,不然就在班上点名批评,进行羞辱。
多么可怕的标签,我们的小学生就像一件货物一样被打上了合格和不合格的标签,一目了然这不正是抹煞人格的物化教育手段吗?且不说绿领巾,就是那红领巾和一党制度,起的也是这样的作用,对人加贴标签,分类管理,贴上好标签的拥有特权,反之,政治地位甚低,顺昌逆亡的马戏团规则,让多少人沦为小丑啊?
当人不成其为人时,还能指望孩子长大后按人的规则行事吗?这些只不过是批量复制的合格废品,我们工厂制的机器化教育大生产终于结出它的恶果来,不但有葯家鑫这样撞人又杀人的亲友们眼中的好学生,也有漠视幼小的悦悦倒在血泊中视而不见的十八名普通路人。
从某种意义上,我们都是葯家鑫,都是那十八名路人,张妙和小悦悦的生命是一面巨镜,它映照出了我们内心的丑恶和冷漠,但愿我们没有接受上帝测验的人们能够及时警醒过来,扶正自己的内心,谦卑的在生命面前保持一定的敬畏之心。
Tobeornottobe?是该做出选择的时候了!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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