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邮报报导,为谋生计而非法转租公寓的纽约市民,每月可进帐达1万元。当26岁的查维兹今年1月失去避险基金的职位时,便面临无法支付曼哈坦下东城月租2500元的三居室公寓,就开始当起二房东。
他说:「我必须搬走,否则将用光全部积蓄。」但他没有和房东解约,而是开始提供出租住宿服务,每位每晚250到350元,好的时候一个月能收入1万元。
查维兹知道,他搬离后改为出租,公寓一年的利润就可达6万元,他也不再怀念以前的工作。
35岁的女研究生托昆博.爱尼法拉杰就读于普拉特学院,今年7月从布碌崙的公寓搬出,开始当起二房东,转租以图获利。她说:「我是企业家,转租公寓是挣钱的机会。」她还向租客提供汽车服务,送他们去机场。
爱尼法拉杰如今住康州的纽海文,她说「我开车进城,睡在朋友家。」她公寓的月租金不到1000元,但向游客转租是每晚100元,一个月可收入2000元。
州法规定,为使转租合法化,一手租客应得到房东的书面许可。转租的收费若超过房租的10%,就不合法。
纽约市的多数租赁公寓还被视为A类公寓,如果连续转租时间不到30天便为非法。
但数千名成为二房东的纽约市民是私下转租,把公寓当成了摇钱树。批评者认为,此举的主要问题是产生安全隐忧。市议员布鲁尔说:「民众担心公寓楼内人来人往,理应知道公寓转租给了谁。若有人需要通过转租维持生计,他们应当找个室友同住。」
转租公寓的纽约市民逾1500人,其中多数是像旅店那样,按天计算。有的市民说,有的转租者甚至签了转租合约。
37岁的陈利今年1月失去了软体规画工作后,开始把位于Flatiron区、月租2800元的一居室公寓出租,租客是按天计。他说,一个月可收入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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