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石化的大火,还要烧几回?
大连的石化企业,又着火了。
8月29日上午,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发生火灾。据现场记者透露,可能是一个油罐着了,离厂区约五里就能看到大火的浓烟,路旁到处是警察,周围学校紧急放假。
大连,这座浪漫之都,成了名副其实的“伤城”。让我们回头数数,这短短的一年时间,大连被烧了几回。
——2011年7月16日下午,中石油大连石化公司一炼油装置发生泄漏起火。
——2010年12月15日,中石油大连新港储油灌区附近区域失火,3人在火灾中遇难。
——2010年10月24日,中石油辽河油田的工作人员在拆除“7•16”火灾中的103号罐时,引发火灾。
——2010年7月16日,中石油大连新港储油灌区发生爆炸和原油泄漏事故,部分原油流入附近海域,至少50平方公里的海域受到污染,直接损失在5亿元以上。(据《财经国家周刊》)
同样的事故如此密集的发生,难怪公众感到震惊和愤怒。而且令人哭笑不得的,是连续两年的7月16日发生火灾,有网友调侃:中石油难道是要搞周年庆吗?
偶尔发生一次或许还算意外,如此密集的发生,显然有深刻的背景需要检讨和反思。对于专业技术人员来说,总能找到技术上的原因,比如,所谓“储油罐在高温烘烤下爆裂走火”、“常减压蒸馏装置换热器泄漏”,这些名词,公众不懂,但事故发生后暴露出来的问题,却已经让公众有了自己的判断。
比如,去年“7-16”火灾过后不到一个月,事故深层原因还未查清,渔民的损失还未补偿,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却大张旗鼓地开“7-16”火灾事故抢险救援表彰大会,9个单位和197人分别被授予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称号。据该公司职工反映,本该承担事故责任的相关单位和个人,竟成为了功臣,立功受奖。尤其是负责该原油罐区生产管理、安全管理、消防的部门和负责人,都成为了表彰重点。
如此表彰,公众怎么可能不愤怒?当时的舆论对此批评铺天盖地,公众的愤怒被火上浇油,石油企业的声誉一跌再跌。
再比如,“7-16”爆炸漏油事故发生数月,中石油和当地政府均未对污染损害赔偿做出任何表态,反倒是采取了积极措施,阻止遭受损失的水产企业和养殖户到法院起诉。如此吊诡的表现,自然引来舆论质疑,此后,媒体挖出真相:《中石油以投资抵赔偿了结大连漏油事件》。
据悉,中石油与大连市政府达成“投资抵赔偿”的默契:油污清理结束的后续赔偿工作由大连市政府负责,中石油“以投资抵赔偿”——在大连的长兴岛投资2000万吨/年炼油、100万吨/年乙烯项目。上述炼油项目上马后,中石油在大连市的炼油能力将达5050万吨/年,其产值预计将占到大连市GDP 的1/3。
报道一出,舆论再度哗然。企业的责任,政府兜底,这是何道理?即便是国企,但一码归一码,政府岂能拿纳税人的钱替企业埋单?何况,企业用投资,就可以换取政府“法外开恩”,如此执法的恶例一开,公众还有安全感吗?
接二连三的事故处理丑闻,让企业的信誉一落千丈,还把当地政府拖下了水。苦的是当地老百姓,不仅时刻面临家园遭毁的威胁,还要面临一旦利益遭损,很难得到执法者支持和帮助的窘境,大连这个浪漫之都,成了名副其实的“伤城”。
中国的“重化工产业”已经进入高危时期,这里面,既有石化企业体制落后的隐患,也有政府在规划和环境保护方面能力和理念落后的隐忧。2006年 7月11日,原国家环保总局通报称,总投资近10152亿元的7555个化工石化建设项目中,81%布设在江河水域、人口密集区等环境敏感区域;45%为重大风险源。当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说,中国的化工石化行业存在着严重的布局性环境风险。
刚刚发生的大连大火,记者提到,石化企业周围的学校紧急停课。这一信息,告诉我们,大火的不远处就有学校,有学校一定有居民区,如果大火蔓延,又将是一场不可想象的灾难。在去年“7-16”事故后,国务院调查组资料显示,大连沿海各个原油罐区实际储存的油品总计700多万吨,当地官员曾感慨万千,说“如果火势蔓延,整个大连将在火灾里燃烧5年。”“一旦液体码头失火,仅剧毒就有可能导致上百万人死于非命”。
如此严重的重化工布局缺陷,加上缺乏责任心的企业,再加上执法部门在关键时刻不能居中裁判、公正执法,真不敢想象,大连的大火还会烧几回,大火后的事故处理怎么做到公开透明,居民的利益受损时如何得到公正补偿。
这就是今日之现实,重重忧患之下,何来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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