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付完款,银行卡就被盗刷了(图)


 民警从董某租住处缴获其盗刷银行卡所得的赃款赃物。

超市刷卡消费,小心你的银行卡被人盯上。近日,犯罪嫌疑人董某某被济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一大队抓获。

董某某用虚假身份应聘超市收银员,还通过网络购买银行卡信息采集器、银行卡复制器、空白银行卡等工具,趁顾客刷卡消费时,偷采顾客银行卡信息,偷记顾客银行卡密码,然后复制银行卡进行盗刷,购买金条等奢侈品。

银行卡还在身上,钱却没了

今年5月31日,济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一大队接到某银行举报,就在5月份,多个客户明明银行卡还在身上,里面的钱却被消费了;也就是说,客户持有的银行卡莫名其妙地被盗刷,而且都是在外地。

由于案件集中爆发,银行怀疑其客户信息集体泄露被用于信用卡克隆。就在民警侦查期间,又有多家银行报警。

经侦支队一大队经研判案情,于6月6日对多起案件立案侦查、串并为一案,成立“606专案组”。专案组民警经过缜密侦查发现,受害市民都有在历下区某大型超市刷卡消费的经历。民警立即与此超市防损部门联系,开始对此卖场收银台POS机使用情况进行摸排。

民警根据受害者的证言和刷卡记录凭证,最终锁定所有被盗刷的银行卡均在一名叫“孙某”的收银员值班期间值机的POS机上刷卡消费过。民警发现,“孙某”于2011年5月3日到此卖场工作,当月工资未结算,5月13日无故辞职,形迹十分可疑,而且招聘时唯一留存的个人信息经详细比对是假冒身份。

偷采银行卡信息,偷记密码

“孙某”的真实身份一时难以确定,专案组民警依照现有线索,对“孙某”登记的暂住地北园大街某小区周边的银行网点、网吧、饭店、周围市民进行走访,获取了大量“孙某”的相关信息。

 6月16日11时许,市中区某小区内,民警将化名“孙某”的犯罪嫌疑人董某某一举抓获。原来,董某某在2011年3月通过网络购买了银行卡信息采集器、银行卡复制器、针孔相机、空白银行卡、假身份证等作案工具,早就预谋伺机作案。

董某某在济南市区多地“踩点”观察,其选择作案地点既需要每天有大量的人刷卡消费,又需要管理方疏于对收银人员的监管。董某某对练歌房、夜总会、饭店等多处商家进行筛选,最终发现大型超市收银台的收银员是独自一人操作,能够接触POS机,且人流量大、环境嘈杂,侧录信息、偷窥密码不易被发现,十分符合其要求。

于是,董某某应聘到历下区某大型超市干收银员,5月6日至12日,在顾客刷卡消费时,偷偷用银行卡信息采集器窃取客户银行卡磁条信息150余条,涉及11家驻济及外地发卡银行;同时,他偷窥并记下客户银行卡密码。

伪造银行卡,盗刷卡内资金

窃取客户银行卡信息并偷记密码后,董某某使用空白信息银行卡和空白信息磁卡,操作购买的银行卡克隆设备抹掉原有磁条信息写入新的信息,通过这一手段,伪造出银行卡37张。

民警抓获董某某时,他已使用伪造的11张银行卡盗刷客户卡内资金,先后在泰安、石家庄等地购买金条、高档奢侈品及提取现金总价值46万余元。民警同时缴获董某某盗刷银行卡购买的黄金1300余克、外币、人民币、笔记本电脑等赃物,总价值45万余元,同时搜查出用来作案的伪造银行卡26张以及盗取银行卡信息和制作银行卡的设备一宗。

董某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已被济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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