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拟调高个税起征点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星期三对中国个人所得税调整方案进行初次审议。中国《南方都市报》日前发表社论表示,个人所得税征缴应该回归调节收入的本义。

中国个人所得税征缴应该回归调节收入的本义。针对这一观点,中国社科院社会学者唐钧先生表示:“我同意这个意思。”

记者:“那么调整后的个税有没有可能真正回到调节收入的本意呢?”

唐钧:“可能这里很重要的因素就是要定义什么是高收入。如果把高收入定准了就好。”

记者:“现在的问题是能不能定准呢?”

唐钧:“可能分歧也挺多的。”

记者:“你个认为现在个税的征缴制度公平吗?合理吗?”

唐钧:“现在这么调它总有一个不合理的地方。因为它主要还是按平均数来考虑的。”

说到分歧,中国财政部副部长王军引用一项调查的数据表示,对于拟议中将目前2000元人民币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上调到3000元,70%的人表示3000元仍然比较低,还需要调得更高;30%的人认为3000元起征点已经高了,不能再往高处调整。在四川成都办有“富人阅读网”的龚明义先生表示,制定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最好不要一刀切。

“我们四川省成都市的公务员拿三千块钱工资,你叫他拿个人所得税,他就觉得(起征点)低了,应该调到五千。但是你到落后的省市比如贵州、西北地区、湖北的西北部,还有县城、中小城市的公务员,拿两千多块钱的生活水平在当地来看已经是比较好的了。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广州也好、上海也好、北京也好,你收入高并不是因为你们那地方的人特别聪明特别能干,而是全国通过各种各样的不平衡的政策、不公平的政策叫他们先富起来。不仅富人应该多缴税多纳税,发达地区的公务员和就业人员都应该多纳税。”

《南方都市报》日前发表的社论表示,目前2000元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使广大工薪阶层成了中国的纳税主体,起征点提高对广大工薪阶层有利。

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今年二月下旬在与网友线上交流时曾说,中国政府2011年为老百姓办的的第一件实事将是“提高个人所得税薪酬的起征点”。

无论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如何调整,唐钧先生表示,有两点必须加以注意。

“第一点要把免除额提高;第二块要确认一下到底多少是高收入?”

中国有报道说,中国工薪个人所得税税所涉及的纳税人是指在城镇部门就业的工作者,大概有3亿人;起征点由目前的2000元提高到3000元之后,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的比重,将由目前的28%下降到12%左右。

四川成都的龚先生表示,中国个人所得税调整方案应该明确税款的使用方向。

“应该取之于高收入,用之于低收入。不能把税收取出来以后搞锦上添花、搞什么市政工程这些东西。应该搞农村和落后地区的低收入,解决低收入人群的文化、生活这些有差距的这一部分。”

中国于1980年9月正式颁布《个人所得税法》。当时制定的起征点是每月或每次800元人民币。中国目前执行的个人所得税征收办法是根据2007年12月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次修正后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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