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安部党委近日下发《2011年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意见》 要求各地公安机关把对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的专项整理作为工作重点,并严禁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
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以及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问题所牵涉的公安人员不一定是中共党员;公安部以党委名义下发这个《意见》,是将这两个问题当作当前中共党内反腐倡廉工作 的重点,并不意味着非党公安人员可以不按照这个《意见》 去做。
然而,北京悟天律师事务所律师程海表示,以党委名义下发这个文件,程序上是“有瑕疵”的;但是这个文件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党委下发这个文件不是太好。因为警察有的是党员,有的不是党员,大多数都不是党员。程序上偶尔有点儿瑕疵的。要是公安部下文就比较好一点。它是有积极意义的,促进法制进步吧。”
北京高博隆华律师事务所的李和平律师也表示,公安部以党委名义下发这个文件,说明这个《意见》是中共内部的一个文件。
在谈到严禁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的时候,李律师说,在征地拆迁中,以往民警都是站在强征强拆一方:
“征地拆迁肯定有很大矛盾。一方愿意拆,而一方觉得你补偿不够,或者说我就不愿意拆。这里就存在一个强买强卖的问题。强买的一方说你不卖不行,我有武力,我有警察。简单一点儿就是这个意思。”
程海律师说,征地拆迁是个民事纠纷问题,中国警察法早就规定民警不介入民事纠纷:
“按照我国法律,警察是不能进入民事纠纷的。征地拆迁是个民事纠纷。最近我代理房山区的一个拆迁案,发现警察介入,跑到人家里去跟拆迁户进行商谈。实际上是给他施加压力。我们以投诉、复议的方式现在正在进行诉讼。这是违反我国的《警察法》还有其他法律的规定。因为警察他是维护公共安全的。按道理讲是不需要下文件的。那么监督我们的警察依法行政就可以了,依法履行警察的职务就行了。中国现在主要的问题是有法不依。公安部这个文件是督促我们警察要依法行政,应该是积极的。”
程律师表示,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目前仍比较普遍:
“既然下了文件就说明这个问题可能比较普遍,比较严重。按照我们国家的《监狱管理法》,《看守管理条例》都是应该如果平时管理到位的话,就不该有这个问题。我们的公民和当事人他自己也有责任。发现我们的警察违法,立即的按照我国的法律进行投诉、控告。又叫告、诉吧。”
李和平律师说,要从根本上解决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一定要实行羁侦分离:
“现在的羁押场所大多数是公安机关控制的。要是从维护被羁押人的安全来讲,首先就应该羁侦分离。侦查的人不应该再管着羁押的场所。这样的时候可能对嫌疑人的人身安全是一个极大的保证。说总比不说好。说了就说明这个问题到了非说不可的时候了。嫌疑人在羁押场所非正常死亡这种情况在中国屡屡发生。最近又发生一个,一个小孩在火车上居然被乘警给搞死了。所以这种事情现在引起的民愤极大。影响比较强烈。那现在可能确实到了必须要注意的时候了。”
两位律师都对公安部党委有关禁止民警参与征地拆迁活动的“意见”的贯彻执行表示怀疑,原因很简单: 是地方政府而不是公安部党委给民警发工资,民警只听地方政府的;这个所谓条条块块的矛盾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好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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