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多家银行强行上调贷款利率 数百人维权

【williamhill官网 讯】深圳40余名购房者已签好房产抵押合同,但银行单方面变更还款利率。房主们不满银行拒绝兑现承诺的房贷利率优惠,集体聚集在深圳银监局门口维权。23日,深圳银监局表示,合同或承诺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合同写明八五折优惠利率 忽然要取消

据羊城晚报报导,去年12月19日,童小姐与深圳发展银行福田支行签订贷款合同;今年1月18日,房产证持有者已更名的童小姐前往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与银行签订房产抵押合同。按照合同规定,银行需向业主一次性付清240万元,至于本金和利息,则按照30年的期限以“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5%”即八五折分期还清。1月25日,手续办妥并在该局备案。

然而,新年前童小姐突然接到深圳发展银行福田支行赵姓客户经理的电话,称由于国家相关政策收紧,之前合同约定的八五折优惠利率,放款时间不能保证,但若童小姐答应以基准利率放款,或许近期可以“排队”收款。

童小姐难以接受。她算了一笔账:240万元贷款若以基准利率还款30年,自己要多付60万元的利息;而且之前白纸黑字明明写明八五折,怎能说变就变?童小姐称,从接到通知至今,她已与对方协调不下40次,但对方态度十分强硬不肯让步。

类似于童小姐遭遇合同约定利率说变就变的人不在少数,每人低则每月损失数百元、高则每月损失万元。而这些购房者,也均同银行数次沟通无效。

不接受上浮1.2倍利率 无限期“排队”

银行单方强硬调整贷款利率,还让不少购房者陷入尴尬境地。赵先生本在宝安福永买了套103平方米的二手房,并向工商银行福永支行贷款35万元,约定以八五折利率分30年还清。“突然间就强硬通知,要按基准利率贷款,如果不答应就得排队等待放款,而放款的时间则无法确定。

如果接受基准利率,就可排队等放款,时间短些;如果能接受上浮1.2倍的利率,则可以马上放款。”22日晚,赵先生在银监局等了一天后。由于银行迟迟不放款,目前业主不愿交房,自己交了首期款,却住不上房,双方僵持不下十分难堪。

业主还原业主欠贷的赎楼款的短期高额贷款利息

不仅如此,有的业主还要承受原业主欠贷的赎楼款的短期贷款利息。业主蔡先生因为原业主在银行做了住房抵押,所以蔡先生在买房时还在该银行做了一个160万元的短期“赎楼贷款”。原本只要等230多万元的房贷发放后,就可以将“赎楼贷款”还清。

但房贷迟迟不能发放,蔡先生也只能一直背负这笔贷款的利息。短期贷款的利息非常高,都是按天算的,每天都要交300多元,在等待的一个多月里,蔡先生的这笔利息已经达到1万多元,“这样下去可怎么负担得了”。

银监局:合同或承诺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针对上述情况,深圳银监局23日表示:银行如与客户已就贷款优惠利率的执行标准签订了书面的合同或承诺书,且该合同或承诺书已发生法律效力,银行必须按合同或承诺书的约定条款坚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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