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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未兑现的承诺

 2011-01-13 23:45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1

北京政府2009年4月首次发表《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其中承诺中国的人权状况在2009和2010年将有明显改变。时隔近两年,人权组织“人权观察”进行评估,认为北京政府的人权承诺没有兑现。

位于纽约的人权组织“人权观察”(Human Rights Watch)发表了题为“未实现的承诺:对中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评估”,内容针对北京政府近两年前发表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如同评估的题目,评 估的结果是:北京政府没有实现在2009和2010年明显改变人权状况的承诺。“人权观察”亚洲部的负责人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在接受德国之声采访时表示,中国当局几乎没有兑现《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中的任何承诺:

“总体说来,中国政府发表这份计划更多是为了维护和改善形象,表现改善人权状况的努力,以此应对有关人权问题的批评。”

根据“人权观察”掌握的信息,2009和2010年,中国存在严重的虐囚现象。而刑讯正是被中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明确禁止的。“人权观察”的评 估中,也对中国警方不经任何司法程序逮捕人、官方对少数民族实行的打压政策以及新闻自由受限制和异见人士遭监控等现象提出批评。理查森说:

“这些都是中国政府在其行动计划中写进的要改进的地方。而中国政府显然没有兑现这些改进承诺。我们认为这是很严重的问题,一是对中国国内的人权状况不利,二是降低了北京政府整体的可信度。”

“人权观察”组织呼吁北京政府,扩大为完善人权行动计划而开展的对话范围,联合国人权专员应对中国人权状况进行评估,北京方面以此为依据完成行动计划的目标。理查森还建议中国成立一个国家人权委员会,以便持续改善中国的人权状况:

“这个委员会的成员应该是参与制定'人权行动计划'的人,还有在体制内外都享有威望的学者、律师等。这个委员会要对行动计划进行评估,之后在这个计划基础上制定新的版本,包含中国切实能够实现改善人权的目标。”

理查森同时承认,这些建议被中国政府接受的可能不大。

2009年4月,中国政府发表《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作为明确在2009和2010两年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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