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螳臂挡车”——“被交通事故”的温州乐清村长(图)


钱云会死亡现场图片(温州警方发布)

臂挡车”一词出自《庄子》,常用来比喻做自己力量办不到的事情,必然失败。而自从1989年王维林孤身阻挡“人民的铁骑”之后,这个词或许也有了新的含义。时光飞逝,到了今天也只有“螳臂挡车”可以形容“被交通事故”的温州乐清的那位村长了。

尽管根据所谓官方说法这只是一个普通车祸。可是,我相信但凡智力正常的人都可以看出里面充满了非常规现象。

假如货车正面撞人,为什么人体没有飞出去却恰好轧在了前轮之下?更准确的说是“碾”在了车轮之下。作为一场普通的车祸,为何在短时间之内上级部门就迅速集结了大量警察开始抢夺尸体?

在行政效率比朝鲜都低的中国国内,如此雷厉风行的速度又是为何?现场目击者全部被带走,为何不让他们面对广大的媒体?种种疑云到底有没有答案其实已经不重要了。因为这些不寻常的现象就可以告诉我们答案了。

在经历了赵连海案,李刚案之后笔者已经可以凭借中国特色的常识开始预测钱云会案的结果了。

此时,想必中央会指示省级领导重视该案,省级领导会向市县主要领导打招呼力求稳定。国家的各级宣传部门会要求各级媒体限制该案的有关报道,逐渐降温。市县的主要领导们会开始采用中国特色的维稳方式,即“枪打出头鸟,收买一大片”。

将村子里面的少数带头人以“寻衅滋事”、“扰乱社会秩序”等罪名移交司法机关,在司法程序中强迫被告人使用法院指定的律师,然后全部入狱。

对于大部分村民则采取“收买”的方式:即签署保证书保证不闹事之后给予一定的钱财补偿。毕竟当地政府财政状况良好,手里还有当年截留的大笔征地补偿款没有下发。对于这次事件中乡政府的几个主要领导,是一定要免职的。回家休养几个月以后,其他的乡镇还是需要这样有经验的领导干部任职,他们还可以继续上岗。

那位货车司机必须是无证驾驶,或许还是临时工,但是一定要判重刑,起码入狱十年以上以平民愤。对于中国大多数关注这件事情的民众来说,这件事情过几个月也就忘记了。对于国内互联网来说,它甚至连成为“敏感词”的资格都没有。这同样会成为一个有开头,没有结局的案件。

至于那些已经从全国各地赶往温州乐清的维权志愿者和法律志愿者们估计会遇到各种麻烦了。住宾馆:半夜时分警察一定会查房,趁着黑夜的庇护每个志愿者一定会挨上几拳。

自己驾车:后面一直会跟着几辆坐着神秘人士的车,到了僻静处后面的车就逼上来,一定要把前面车中的人拉出来暴打。甚至不排除已经到了受害者家属家里然后被镇长打来的一个电话叫出去,三分钟之后,志愿者也躺到了逆行工程车的车轮下。

假设以上事情都幸运的躲过去了,志愿者们还可能因为发了一条关于事实的短信被警察以“散布谣言”的罪名抓走。毕竟,在中国只要与官方说法不一致的信息都有可能是“谣言”。那些全国各地奔赴温州乐清的志愿者们算不算“螳臂挡车”呢?

试问,偌大一个中国还有多少“螳臂”可以挡“车”?又有多少“车”会被“螳臂挡”? 做为一个有良心的人,我相信当法律阻止不了罪恶的时候,法律也阻止不了任何一个有良心的人了。何况这还是一部容不下一个历史老师,容不下一部电影,容不下一本杂志,容不下一位学者,容不下一位村长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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